娄底市
政策通知公告

娄底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2/03/16 1.4w 阅读 151 点赞

2021年,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精神,持续推进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年初,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将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纳入市直学校年终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切实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进一步完善学法制度,坚持将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网上学法考试。举办了市直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学习培训班,邀请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进行专题讲座,并请法律顾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涉及教育领域的内容进行组织学习。

二是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教育局积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了《2021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并按规定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了述职报告。

三是完善程序和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市教育局制定了《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市教育局起草的《娄底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通过网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局党组讨论决定后报请市政府审议。

四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娄底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精神,市教育局聘请了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研究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文件时,充分听取和采纳了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建议;针对当前教育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遇到的法律难点、疑点问题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并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了教育执法的公正性。2021年,市教育局没有发生因未依法行政而引发的重大涉法舆情、重大群体性事件、越级群体上访事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等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市教育局在研究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文件时,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建议,不断完善制度的合法合理性。4月份,对现行有效的由市教育局起草的6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11个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逐一清理。经清理,由市教育局起草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娄政发﹝2017﹞5号)失效,按照新政策重新起草了《关于印发<娄底市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娄政发〔2021〕6号)文件。

二是积极配合做好立法各项工作。市教育局没有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工作,没有涉及立法调研论证计划项目。积极做好立法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参加了省人大组织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座谈会,根据娄底市实际情况对《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修正案)提出了意见建议,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等立法活动。

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市教育局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均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没有下发违背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和原则的政策文件。

(三)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开展案卷评查活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许可、处罚案卷质量,市教育局开展了行政许可、处罚案卷自查活动。2021年市教育局批准同意1所民办学校分立,颁发1批次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共699人次。截至12月31日,市教育局没有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经自查,没有不规范的行政执法案卷,并按要求将抽中的行政执法案卷送市司法局进行评查。市教育局2021年没有做出行政裁决决定。

二是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市教育局已有24人取得行政执法证,均为在编人员,没有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现象,没有出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完整和行政执法考试舞弊现象。

三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履职尽责能力,扎实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了《娄底市教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制定了《娄底市教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梳理完善了46项行政权责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公布,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把法律审核关,进一步加强了法律风险防控。

(四)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2021年,市教育局无行政复议案件,无与教育部门相关的市政府应诉案件。有2起行政应诉案件,1起原告撤诉,未开庭审理;另1起驳回诉讼请求,胜诉。未发生公益诉讼应诉案件,无此类案件生效裁判。

(五)加强普法依法治理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立健全普法机制,加强法治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法治教育体系。

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联合在市直学校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周“法润三湘”法治知识讲座活动,切实增强了师生的法律意识,丰富了师生的法律知识,较好地推进了依法治校。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文件,举办了全市中小学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和积极推进“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活动。

三是组织市教育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如法网学习和考试,参考率、学时完成率、合格率均达到100%。全体局领导参加了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法治培训班。

四是参加了省教育厅法治工作研讨会,加深了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理解把握,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行政执法水平。

五是落实了受理矛盾纠纷首问责任制,规范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六是市教育局的物业合同纠纷按照合同约定向娄底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目前已结案。

二、存在的问题

市教育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开展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逐年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但极个别同志对教育法治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没有认清教育法治工作在教育改革发展中具有引领性、基础性、规范性、保障性的重要作用。

2.行政执法有待加强。教育法律法规长期以来被视为“软法”,对教育执法的必要性认识不足,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不够。执法人员少,日常执法工作难以全面展开,在大型整治活动中力量明显薄弱,难以满足目前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需要,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更新理念,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努力做细做好,确保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果。坚持把法治工作与教育事业各项重点工作同步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有力有效加以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落实好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法治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2.推进教育行政执法更上台阶。加强制度建设,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要求,做好依法治教工作。一是改进管理方式,善用法治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二是严格执法程序,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定规范执法流程。三是积极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执法,联合市场监管、人社、民政、公安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和整治工作,落实好国家“双减”政策。

3.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对行政处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认真执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执法队伍的培训,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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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