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教育教育文件

娄底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校园及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5/12/08 6.3k 阅读 377 点赞
娄教通〔2015〕124号
娄底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全市校园及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岁末年初,两节在即,安全形势严峻。根据省、市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落实11月28日市委副书记何文君、副市长甘跃华在娄底一中城南校区现场办公会议上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决定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为重点内容的全市校园及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校园及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由副市长甘跃华担任总指挥,刘道阳局长任组长。
下设6个专项检查组。
第一组:检查娄星区
负责人:肖志治
成  员:刘镁文、佘立部、胡 俊(18216482162)
第二组:检查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学校
负责人:高  静
成  员:方利军、谢耀军、李 坚(13973873273) 
第三组:检查冷水江市、娄底幼儿师范
负责人:黎吾松 
成  员:贺亦红、朱孜东、曾腾飞(13217381936)
第四组:检查涟源市
负责人:姜永红
成  员:曾昭富、王守华(13027387778)
孙志奇(13907384214)        
第五组:检查双峰县
负责人:张怡南
成  员:张孝雄、杜小竹、李幼松(18107389960)
第六组:检查新化县
负责人:王贵升
成  员:刘智红、石泽和(13786835208) 
        胡 俊(18216482162)
二、检查对象及时间
(一)检查时间
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月15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
各县市区教育局、校车办,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全市各校车服务公司、校车服务提供者。
(三)检查内容
1.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防范标准化建设等情况;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学校教职员工岗位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安全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制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2.安全工作制度执行情况。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实施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娄办〔2014〕42号)要求,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按照《娄底市教育安全巡查和暗访工作制度(试行)》(娄教发〔2014〕7号)要求,开展校园及校车安全巡查暗防情况。
3.校车及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按照《娄底市集中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娄政办函〔2013〕89号)、《娄底市校园及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娄教发〔2015〕16号)附件1中的《娄底市校园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项目表》、《全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娄教通〔2015〕111号),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和所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要跟踪督办。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方式。本次检查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通过实行突出问题和隐患集中曝光警示、约谈通报、事前问责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严管重罚,确保政令畅通。一是复查市安委会向各县市区所交办问题的整改情况,复查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对上次检查所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隐患整改情况。二是实地查看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幼儿园、校车服务公司、校车服务提供者工作情况。三是查阅相关工作资料。四是走访部分学生、家长与群众。各检查组要认真排查各类隐患与问题,并详细记录。
(二)落实工作责任。一是项目要到位。各检查组要对照《娄底市校园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项目表》,逐项检查,不得遗漏。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2016年元旦前要全面开展1次地毯式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学校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是程序要到位。各检查组应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检查,不得以书面检查代替实地检查,不得以抽样检查代替全面检查。三是责任要到位。各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的检查要有代表性、典型性,检查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各不得少于5所,对至少一个以上的乡镇进行全面彻底地检查,被检单位由检查组随机抽签确定,各检查组负责人、经办人对检查负责,在检查表上签字予以确认,形成抽查情况报告并填写相关表格于2016年1月16日前交政策法规科(表格见《娄底市校园及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娄教发〔2015〕16号)附件2),我局汇总后将统一报送至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会相关领导并予以全市通报。
(三)严肃检查纪律。检查组工作人员要严谨细致,不徇私情、不走过场,及时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对各地存在的问题要如实反映,并通报县市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
娄底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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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