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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08〕2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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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8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 建设项目校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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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我厅《关于报送2008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08〕134号)精神,经县市区申报,市州审核,我厅确认长沙县路口镇麻林中学等730所学校为2008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校,其中,名称前标有“*”号的230所学校,系“国家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学校同时列入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校(具体见附件1)。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的内容及任务。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应全面落实《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湘教发〔2008〕20号)确定的各项标准和建设内容,特别是在学校硬件建设、教育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等方面。各地要对照标准加大建设力度,在完成学校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实现学校全面发展达标。 二、及时做好项目学校的信息填报工作。为加强对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的管理,我厅组织开发了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网络管理系统,实现项目学校申报、项目工程填报和工作进展报告的网络化管理。目前,我厅确认的各地新申报学校的申报信息已输入管理系统,各地要组织学校对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网络信息无误。我省原“国家中西部农村初中校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学校,同时作为今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的项目校,其学校名称已经输入管理系统,并在学校名称前加“*”号区别,请各地迅速组织相关学校通过网络自行录入相关信息。 三、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网络化管理。各地要组织项目学校通过网络每月填报一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前一个月的工作情况,要在次月的1-2日完成学校填报,3-4日完成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确认,5日完成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确认。 同时,各地要尽快建立项目管理部门及项目学校的联系网络。各市州教育局接本通知后,要将今年前段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形成文字材料,连同本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具体承办的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见附件2)于7月20日前一并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黄承瑜,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4722964)。 附件:1、2008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校名单 2、市州教育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有关管理人员名单样表 二OO八年七月七日 |
附件下载: 1.
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学校名单.rar(点击下载)
2.
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有关人员电话号码填报表.doc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