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通知公告

娄星区2025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5/09/29 1.8w 阅读 305 点赞

为保证我区2025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人员范围

1.娄星区户籍人员;

2.持有娄星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

3.娄星区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全日制专升本在读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4.持有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居住在娄星区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娄底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5.驻娄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3.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规定时间内本认定公告中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10月27日8:00-11月14日17:00

(2)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符合本公告第二项“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的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为“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确认点为“娄星区教育局”。

(4)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认定的资格种类与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材料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材料确认时间、地点

①确认时间:11月18日-11月21日

②确认地点:娄星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教育局”窗口,地址是娄底市娄星区长青西街与金星路交接处(娄底四中正对面)。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省部队。

③两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④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⑥《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申请人出具由体检医院提供的体检凭证,由医院提交体检表至本认定机构)。

体检医院:娄星区人民医院老院区(关家脑乐坪大道西265号)9楼健康管理中心

体检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月21日(直接乘电梯上门急诊综合大楼九楼。联系电话:0738-8210298)

⑦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注: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证书颁发

娄星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结论,并在娄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ouxing.gov.cn/)上公示认定结果。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办法,按申请人在政务服务中心填写的邮寄地址,通过邮政EMS邮寄。

五、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以学籍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本机构作出认定结论前,向本认定机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认定通过。因联系电话填写错误、停机、换号等导致错过证书领取时间,或地址更换导致邮寄证书和认定申请表不能送达本人,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咨询服务电话:0738-8513635

附件:娄星区2025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

2025年9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