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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 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6/02/14 1.1w 阅读 174 点赞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 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6 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二部分 2026 年部门预算表

1.预算 01 表 部门收支总表

2.预算 02 表 部门收入总表

3.预算 03 表 部门支出总表

4.预算 04 表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预算 05 表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预算 06 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预算 07 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预算 08 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预算 09 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 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预算 10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 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预算 11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 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预算 12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 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预算 13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 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预算 14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 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预算 15 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预算 16 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预算 17 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 预算经济分类)

18.预算 18 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 预算经济分类)

19.预算 19 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预算 20 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预算 21 表  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预算 22 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预算 23 表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6 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 1)职能职责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 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 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按规 定起草相关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 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 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 生就业政策。

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 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保险统筹政策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 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 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 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 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 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 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 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 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并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 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 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牵头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 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 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 人员来娄(回娄)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 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 元化评价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 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 策。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 组织实施,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 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 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 权益。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和拟订市级表彰 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 其工作部门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评比 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 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 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 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有关职责分工。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 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 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由市教育局 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由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 2)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科室 18 个,分别为:办公室、政 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农民工工作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材料谷”人力资源科)、职业能力 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民生实 事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表彰奖励科(宣传 培训科)、劳动保障监察科、人事科。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 员管理服务科;所属事业单位 5 个,分别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事务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信息中心 (加挂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牌子)、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全部纳入当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三、主要工作任务

( 一)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打造高质量公共就业服务 体系。强化政策协同,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和促进就 业政策一致性评价机制,完成城镇新增就业 3.1 万人,持续抓 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 就业工作。推进创业培训、创业贷款、创业载体、创业补贴、 创业活动“五创联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着力提升针对性和 实效性,统筹城乡就业发展,鼓励灵活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 新就业形态,着力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平 台,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二)深入推进社保体制改革,打造高水平社保经办服务 体系。实施社保高质量扩面专项行动,积极推动延迟退休改革 稳妥有序实施,持续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工伤、 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改革工作,推动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 费补助金制度和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制度。稳步提升退休 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 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要求,强化“411”监管机制,进一步 提升社保基金监管水平。全面落实 “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推动社保经办服务可感可及。

(三)激发人才队伍活力,打造高效能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全员专技人员职称评价体系,加快建立以 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继续开展 “娄 产专场”特色职称评审,全力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探 索建立产业园区以绩效为核心的薪酬制度,持续开展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深入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 级晋升制度,安全完成各项人事考试任务,统筹高质量考试与 高水平安全。

(四)促进和谐稳定发展,打造高品质劳动关系治理服务 体系。以技能人才为重点,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扩面增效,健全 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 害保障试点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狠抓根治欠薪各项制度落实, 从源头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加大对恶意欠薪、违规 骗保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增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全力 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

(五)强化统筹推进落实,打造高标准重点民生实施推进 服务体系。不断健全财政投入、主体自筹、社会资本参与的多 元化投入机制,为民生实事提供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强化实 事项目的清单管理、进度管理、闭环管理、综合管理、质量管理,高效率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办理,继续坚持强督导、勤调度, 多措并举把民生实事工作办真、办好、办实,持续擦亮娄底民 生“金字招牌”。

(六)优化公共服务,打造高效能人社治理服务体系。持 续推进人社服务 “ 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探索 “综合柜员 制”和 “全程代办”服务模式,推动人社一体化平台与省 “ 一 网通办”平台深度融合,实现更多关联事项“高效办成一件事”, 大力提升人社服务信息化、便民化水平,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 风、优化人社行风,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 感。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6 年部门预算只包括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预算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 本级基本运行的经费。

( 一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 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 位资金。2026 年年初预算数 4175.3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 算拨款 4175.37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此类性质收入,纳入 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无此类性质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无此 类性质收入,其他收入无此类性质收入。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1924.84万元,上升85.53%。主要是娄底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娄底市就业服务中心、娄底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三家单位并入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统一管理。

(二)支出预算:2026 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4175.37 万元,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24.2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51.16 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 1924.84 万元,上升 85.53%。主要 是娄底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娄底市就业服务中心、娄底市工 伤保险服务中心三家单位并入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统一管理。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6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4175.37 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24.21 万元,占 93.98%;住房保障支出 251.16 万元,占 6.0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 一)基本支出:2026 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255.37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 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 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6 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20.00 万 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 出等,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20.00 万元,主要用于就业 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劳动关系、民生实事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6 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 年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41.93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66.49 万元, 上升 60.45%。主要是娄底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娄底市就业服 务中心、娄底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三家单位并入娄底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统一管理。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6 年 “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3.0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3.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 10.0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万元,公务用车 运行费 10.0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00 万元。2026 年“三 公”经费预算较 2025 年减少 7.00 万元,主要是根据文件要求 和实际需求,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6 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6 万元, 拟召开人社系统相关工作会议,人数 200 人,主要涵盖就业创 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劳动关系、民生实事等工作;培训费预算 10 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6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748.55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68.05 万元;工程类采购 预算 9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671.5 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经费预算情况:2026 年政府购买服务 预算总额 711.38 万元,其中主要为就业创业、农民工维权、社 会保险宣传、办公设备维保等相关服务。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底,共有公务用车 4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 般公务用车 4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 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6 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 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新增 配备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 上专用设备 0 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 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 2026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4175.3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255.37 万元,项目支出 920.00 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  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  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  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  公杂费等支出。

3.一般性支出:一般性支出涉及的科目包括:302“商品 和服务支出”(不含 30204“手续费”、30218“专用材料费”、 30225“专用燃料费”、30228“工会经费”、30229“福利费”、 30240“税金及附加费用”和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1001 “房屋建筑物构建”、31002 “办公设备购置”、31013 “公 务用车购置”、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6 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2026年预算公开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