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娄底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0号)精神,为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兜牢民生底线,结合我市实际,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拟定了《娄底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
二、制定的政策依据
1.《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24〕33号》;
2.《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0号)。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岗位开发的原则。公益性岗位开发应优先满足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求,重点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下年度开发计划报市级人社部门备案。
(二)明确岗位的类型。公益性岗位类型包括公共环境卫生维护、绿化养护、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类岗位;公共设施管理、治安协管等公共管理类岗位;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其他经认定的非营利性岗位。
(三)明确申报岗位的相关事项。申报流程是需求申报--审核认定--公示与备案。申报材料有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申请报告、岗位职责及人员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等。申报时间集中在每年的2月-8月份。
(四)明确岗位使用和管理事项。用人单位在申报审批公益性岗位后,要严格按照发布、报名、考察、面试、聘用、签订合同等流程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上岗。用人单位应当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工资表,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明确了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期限和次数。
(五)明确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相关事项。包括补贴标准、集中申报时间、申报流程以及补贴监管。
四、主要效果
文件实施后,可进一步加强我市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和使用,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