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作为培育大学生创业主体的重要平台,在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的工作部署,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4〕42号),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28号),旨在通过明确建设标准、认定程序、政策支持、孵化服务等内容,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好、服务质量高、科技含量足、成长空间大的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结合娄底实际,我市制定了《娄底市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站式、系统性、多元化”的孵化服务,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建设原则和建设目标。到2026年底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家市级基地。
(二)明确了基地功能。制定了包括项目开发、对接、展示,以及创业培训、融资担保、人才招聘等在内的15项孵化服务目录清单,提升孵化服务质量。
(三)明确了认定标准。在孵化场地、在孵实体数量、孵化服务要求、基地管理等方面制定了建设标准。
(四)明确了认定程序。分为自主申报、填报信息、组织核查、公示认定四个环节。
(五)明确了支持体系。对于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一定培育奖补,还可以根据每年创业孵化成效给予创业服务补助。并且允许通过政府购买创业服务成果的方式,支持基地开展创业沙龙、创业讲堂、创业训练营、项目展示交流等创业活动。
(六)明确了退出条款。对应撤销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资格的具体情形进行明确。
(七)明确了工作要求。对于在组织领导、建设工作、资金监管方面做了具体要求。
三、主要效果
文件实施后,各创业孵化基地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规范服务标准,更有利于推动基地加大对大学生创业实体的培育力度,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