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职工遗属待遇申领需要哪些资料?
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其单位或家属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时,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
(1)单位经办人或继承人身份证、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供查验,复印件留存);(2)死亡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留存);(3)死亡时间相关资料(在职死亡需提供,下述之一即可):医院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供查验,复印件留存)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死亡时间的相关有效凭证;(4)《湖南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现场填写);(5)遗属待遇拨付到继承人银行账户的,另需提供继承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原始档案、财产分配协议书或继承人公证书等)。
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能否领取企业职工遗属待遇?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及失业保险有关规定,向其遗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不能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