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适用对象是哪些、如何申领?
答: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适用对象是: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退捕渔民或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企业(单位)。
2.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小微企业。
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支持措施:
1.对企业(单位)为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建档立卡退捕渔民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对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3.代发放工资或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第三方单位,以及毕业证发放时间超过2年的高校毕业生,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申请流程: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单位)通过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向社会保险费缴纳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上传资料,并向人社部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问: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适用对象是哪些,如何申领?
答: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适用对象: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后,可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1.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自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计算,距法定退休时间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享受至法定退休时间。
2.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毕业证发放时间超过2年的高校毕业生,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计算方式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费率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率执行。
1.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上、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上,下同)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60%予以补贴;非“4050”人员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40%予以补贴。
2.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前款非“4050”人员标准执行。
申请流程:
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完成缴费后,在县市区参保缴费的,前往社会保险费缴纳地各社区(行政村)申报;在市本级参保缴费的,前往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25号窗口申报或通过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