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中环公司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2022/10/13 3.9k 阅读 216 点赞

根据《湖南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省级核查销号工作规程》(湘突环改办函〔2020〕22号),现将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中环公司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披露的问题

2021年9月现场调查发现,湖南中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生态修复和尾矿回收利用名义实施杨家山固体废物回收加工再利用项目,实际却从事选矿和机制砂石生产,造成杨家山矿区地表植被破坏面积扩大,水土流失加剧。该公司同时将选矿废水直排山溪,导致溪水中砷、铜、钨等污染物浓度严重超标。

二、整改任务

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中环公司造成地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剧的地块完成生态修复。中环公司选矿废水直排山溪造成的污染问题全面治理。启动杨家山矿区全域生态修复。

三、整改措施

1.依法对中环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中环公司在筹建和试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严肃处理。

2.编制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方案。对中环公司造成的生态破坏地块进行勘测,根据实际破坏情况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生态修复方案;制定废水污染治理方案,对中环公司废水排放造成的环境内污染进行有效治理。

3.实施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按废水治理方案对中环公司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全面治理,按生态修复方案对中环公司破坏的地块进行了生态修复。

4.以点带面、系统治理。以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带动杨家山矿区生态环境全域治理,启动修复杨家山矿区生态环境。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中环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已查处到位。

1.中环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违反规定设施排污口等违法行为查处。2021年9月13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对湖南中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其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违反规定设施排污口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娄环罚决37号),罚款人民币35万元。

2. 依法对中环公司实行拆除。2022年2月15日,新化县组织390余人对湖南中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生产线开展拆除行动,累计拆除厂区内钢架厂棚1.3万余平米、传送带300余米、原料储存罐2个和相关生产简易构筑物等设施,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拆除物处置到位。

(二)按相关规范要求编制了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方案。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于2022年3月委托湖南凌辉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新化县杨家山区域原中环公司遗留废水治理方案》,对中环公司遗留废水现状进行了调查,并通过比选选择新化经开区华浩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杨家山原中环公司遗留的废水的处理地点,将中环公司全部遗留废水采用罐车转运至处理地点,拆除原污水池并回填覆土复绿,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28日对《新化县杨家山区域原中环公司遗留废水治理方案》进行了批复;新化县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3月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对中环公司占用地块进行了全面勘测,根据实际生态破坏情况编制了《新化县文田镇杨家山中环公司占用地块生态修复方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3月14日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的分管领导对中环公司占用地块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联审,并出具了联审意见,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根据联上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后,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21日对修改后的《新化县文田镇杨家山中环公司占用地块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批复。

(三)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已全部完成。

1.中环公司造成的环境污染治理。中环公司废水污染治理工程由文田镇人民政府承担,治理工程于2022年4月开工,2022年5月竣工,目前中环公司所有遗留废水已全部按要求转运至新化经开区华浩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废水池已按要求拆除并回填复绿,中环公司杨家山固体废物回收再利用生产线已全部拆除,不会再新的废水产生。县环保局组织中环公司废水污染治理工程进行了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中环公司周边的居民饮用水源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中环公司周边的饮用水源各项指标均正常,可以正常饮用。

2.中环公司占用地块生态修复。中环公司占用地块生态修复工程由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承担,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该工程作为应急工程,不进行公开招标,直接选择湖南盛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工程施工。中环公司占用地块生态修复工程于2022年4月底开工,2022年7月初竣工,全面完成了《新化县文田镇杨家山中环公司占用地块生态修复方案》所有工程任务。

(四)杨家山矿区全域生态修复工作已按要求启动。

1.中环公司周边地块生态修复工程即将开工。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编制了《文田镇杨家山中环公司周边地块生态修复方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4月21日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的分管领导对中环公司占用地块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联审,并出具了联审意见,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根据联上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后,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6月15日对修改后的《新化县文田镇杨家山中环公司占用地块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新政函[2022]95号。县自然资源局正按程序选择工程施工单位,工程将在近期开工。

2.杨家山矿区全域生态修复方案已启动编制。经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县人民政府已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用对杨家山矿区全域生态环境破坏情况进行全勘测,编制杨家山矿区全域生态修复方案。目前资质单位已进场,正进行勘测作业,在完成杨家山矿区全域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进行评审后,向国家发改委和长江办申请立项。

目前中环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已查处到位、按相关要求编制了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方案、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已全部完成、杨家山矿区全域生态修复工作已按要求启动,中环公司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整改全面完成,达到了销号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1日

联系电话:0738-8258102

联系地址: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大道1号

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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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