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娄底市市级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娄财资环〔2021〕74号)和《娄底市市本级专项资金管理的十条规定》以及《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专题会议纪要、专题请示及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现将市生态环境局拟定、市财政局复核的2022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468万元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在市政府、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同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9日-10月23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科
联系电话:0738-8210616
电子邮箱:499756442@qq.com
2022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建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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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属地 |
项目 单位 |
项目名称 |
拟安排金额(万元) |
项目构成 |
分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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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本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及宣传费用 |
20 |
与媒体合作费、法律顾问费等 |
相关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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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本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2年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 |
12 |
我市未配备VOCs自动监测设备,采用手工采样和监测,引入第三方服务,监测频次为1次/6天。 |
相关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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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本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水环境评估报告编制 |
10 |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估报告 |
相关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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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本级 |
市环保科研所 |
2022年娄底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 |
30 |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 |
相关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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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本级 |
市环保科研所 |
环保科研经费 |
60 |
补充科研所运行经费不足 |
相关专题请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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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本级 |
市统计局民调中心 |
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 |
20 |
委托市统计局民调中心进行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 |
相关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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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本级 |
市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
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维护管理费 |
20 |
中心城区3个水源地(一水厂孙水河水源地、一水厂涟水河水源地和三水厂双江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日常维护工作 |
相关专题请示、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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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本级 |
市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 |
水污染防治 |
10 |
饮用水源保护 |
相关专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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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娄星区 |
双江乡人民政府 |
双江锰矿关闭矿井涌水治理运维费 |
20 |
双江锰矿关闭矿井涌水治理后续运维 |
相关专题报告、市领导批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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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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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相关县市区 |
有关乡、村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振兴)专项 |
266 |
娄星区38万元、涟源市84万元、双峰县78万元、新化县62万元、娄底经开区4万元 |
有关会议纪要及专题请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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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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