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通知公告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03/09 1.2w 阅读 184 点赞

    2021年,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对标对表、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领导干部集中法治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并结合娄底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法治教育内容,市县两级党校所有班次均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及党章党规党纪专题课程。2021年10月12日,组织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邀请湖南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家作专题讲座,市直正处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340人参加。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扎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全面依法治市制度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娄底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将述法工作纳入了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通过述法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负责人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切实履行依法治国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2021年11月,市委依法治市办对6个县市区(含娄底经开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点对点”反馈督察发现的问题,强化整改精准度,并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省委依法治省办。

(三)健全完善运行机制。结合实际调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员,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运行机制。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研究制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娄底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娄底市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有序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提供制度支撑。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范畴的基础上,两办专门联合制发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加强了对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贯彻落实情况的考核。

(四)大力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坚持以创建促规范、以示范促发展。我市行政复议提质增效改革、冷水江市以“六字要诀”为核心深入推动县域城乡社区警务改革、涟源市探索“屋场会”人民调解新方法共3个项目获评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创建示范项目。积极部署推进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涟源市“屋场会”群众工作法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参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

二、坚持良法善治,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依法推进地方立法。颁布实施了《娄底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娄底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牵头推进娄底、邵阳、益阳三市资江保护协同立法(全省首次),《娄底市资江保护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定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配套推进乡村振兴,《娄底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已进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坚持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积极开展《娄底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娄底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娄底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等8个项目的前期立法调研、论证等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2021年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60件、市政府会议纪要、重大决策事项等221件,“三统一”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40件,向省政府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6件,备案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69件。我市在省司法厅组织的2021年度市州政府规范性文件案卷评查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三)及时清理规章制度。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评估,及时清理了涉及《行政处罚法》《外商投资法》《长江保护法》及计划生育等内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市累计梳理规范性文件2951件(次),废止2件,修订1件。

三、坚持依法履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一)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坚持简政便民,加大向经开区赋权力度,赋予经开区172项管理权限。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第一批42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为搬迁群众办事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企业开办全流程6个环节压缩至5小时办结,创全省最快速度。推行市本级首批21项证明事项和8项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梳理52项“承诺件改即办件”事项,平均法定办理时限提速率93.03%。提供帮代办服务,共办理1778次。推行“区块链+不动产”交易平台,实现网签、登记、婚姻和缴税等信息实时交互,取消近80%的资料报送,做到不动产交易办证“一窗受理、一链办结”。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确定2021年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年”,组建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出台《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娄底市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营商环境重点攻坚任务和禁止性规定,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交办处理营商环境不优问题60个。推行柔性执法机制,税务部门“首违不罚”6032例。

(三)全面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明确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重大事项,均须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台《中共娄底市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娄底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市县两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206家、实现全覆盖,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对各县(市、区)和28家市直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推行“三项制度”情况进行督察,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3个。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对全市10340名执法人员进行基础数据采集。组织市县两级1800余名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引入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补充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协调全市28家执法部门对行政处罚依据和自由裁量权进行修改完善。

四、坚持权力制约,主动接受多个方面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市政府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立法工作情况,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对口机构汇报沟通。2021年市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满意率(含基本满意率)达100%。

(二)稳步提升司法监督效能。严格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市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71件(含旧存),行政机关败诉案件22件,败诉率7.1%,同比下降11.21%。

(三)集中发挥复议监督作用。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县)司法局代表市(县)人民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积极构建行政复议与其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度的高效衔接、协作机制,市本级设立行政复议中心,并按规定建成行政复议立案大厅、听证室、调解室、阅卷室、审理室、档案室,场所标准化建设得到省司法厅的肯定,打造成为全省样板。2021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96件,已审结274件(含上年结转24件),直接纠错49件,纠错率17.8%。

(四)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紧扣权力运行和政府投资项目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完成对市发改委等37个单位54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修改《娄底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出台《娄底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管理实施细则》。

五、坚持守正创新,统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着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民主法治示范单位(窗口)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增强社会影响力。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如法网”学法考法网络平台和手机平台进行在线学法考法,2021年通过率99.97%。组建普法讲师团、法律顾问团、普法志愿服务队等队伍,3万余名普法工作者通过“送法下乡”、入户宣传、发放普法书籍等方式,不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涟源市板桥村、冷水江市里福社区和双峰县相思村成功创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市司法局被评为“2016-2020年湖南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二)不断创新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在“三调联动”、诉源治理、阳光信访、村(居)自治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创新处理矛盾纠纷的新形式、新方法,推进调解工作信息化、智能化。2021年,全市各类调解组织调处纠纷12886起,成功率97.11%。娄底市调解工作相关经验被《新湘评论》《人民调解》《湖南日报》《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刊载,涟源市“屋场会”调解工作方法获《人民日报》《湖南卫视》等媒体宣传报道。

(三)积极推进社会治理信息化。依托“智慧娄底”项目建设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入选2021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治理”创新案例。规划网格9773个,配备网格员9815名,录入人口430余万、房屋15万余栋。以网格为基础搭建市、县、乡、村、网格五级指挥调度管理体系,推动“娄底红”网格志愿者队伍建设,研发网格员和“娄底红”志愿者APP,探索社区“智治”新模式,在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建立“祥和娄底”服务监督微信群,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点对点”精准服务,第一时间回应群众诉求,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积极探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建设市场化运作”模式,在财政零投入的情况下,引进三大通信运营商参与“雪亮乡村”建设,在全市各行政村的重要路口安装5个高清摄像头,建成7346个监控前端,织密全市天网。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个别领导干部“重发展、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力度不均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低;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仍有差距;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展不平衡,重管理轻服务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依然存在;法治专业队伍力量不足,部分单位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足、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等。

下阶段,我市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娄底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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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