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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加快发展现代水利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0/04/15 6.3k 阅读 130 点赞

  娄底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娄底市加快发展现代水利实施办法的通 知

  娄政发〔2010〕2号

  LDCR—2010—0000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娄底市加快发展现代水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娄底市加快发展现代水利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精神,落实《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水利的决定》(娄人常发〔2009〕11号),加强水利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水利,切实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充分发挥水利对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实现科学发展、加速赶超的战略目标,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 发展现代水利的基本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民办公助、以人为本、改革创新、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的原则,加快发展现代水利。到2015年,全面实施水资源统一管理,基本实现水务一体化,完成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城乡供水一体化稳步推进,城市防洪标准达到娄底中心城区50年一遇、各县级城区20年一遇,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2020年初步建成人水协调的现代水利体系,确保防洪、城乡饮水、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

  二、大力推进现代水利建设

  (一)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1.加强气象、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监测设施和管理能力建设,逐步建成预警预报及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2.搞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确保安全运行。

  3.加快娄底中心城区以及县级城区防洪工程建设。

  4.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

  5.加强山洪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建设。

  6.加强抗旱减灾体系建设,重点建设一批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加大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力度,提高抗旱能力。

  (二)加快水资源配置利用体系建设

  1.积极推进塞海水库建设,优化配置娄底中心城区第二水源,联合调度水府庙、白马、大江口、双江水库向娄底中心城区供水,确保娄底中心城区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安全。加快县级城区供水水源工程建设,合理配置乡镇供水水源,逐步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

  2.全面解决已纳入国家规划的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3.抓好白马大型灌区建设;加快前期工作,争取梅山大型灌区立项建设;完成已纳入国家规划的大型泵站的建设;积极做好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改造。

  4.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突出搞好山塘、河坝、渠道的清淤、扩容、防渗和保安。

  5.积极推进全国节水示范县、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推进农田水利重点乡(镇)、村建设。

  (三)加快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

  1.以小流域为单元,以生态自我修复为重点,突出抓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崩岗治理,实施好纳入了国家规划的项目,推广“民营水保”,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2.强化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加强河流、水库、地下水监测,加强农业用水保护管理,促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农村清洁工程建设。

  3.大力整治河道乱建、乱挖、乱采、乱倒、乱排行为。

  4.抓好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确保水能资源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加快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

  5.依托水利资源优势,突出水生态环境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水利风景区,保护好紫鹊界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争取湄江风景区尽快建成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引导和规范水利旅游,倡导先进水文化建设。

  (四)加快水工程管理体系建设

  1.通过引进、交流、委培、轮训等方式,全面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加强乡镇水利站等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2.建立全市水利电子档案和项目库;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反恐应急体系、水污染应急体系。

  3.加快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建设;抓紧建好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和省级湘中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配套建设娄底水情分中心和水环境监测中心。

  4.加快建立水利电子政务、防汛抗旱、水库调度、水资源管理、水情实时监控、水土流失监测等水利信息系统,全面提升水利信息化水平,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

  三、加大对水利的投入

  (一)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

  1.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原则,切实加大各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从2010年起,市、县市区各级财政都要通过财政一般预算设立水利工程建设补助资金专项专户,专项用于小型农田水利、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配套,加大对水利的投入。同时,在农机具购置补贴中优先安排抗旱、节水机械设备购置补贴。

  2.落实城市防洪工程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配套资金,抓好娄底中心城区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及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偿还。

  3.对国家投资的各类水利建设和水利移民项目,各级要按照国家规定尽力搞好配套。

  4.财政预算要建立并安排好防汛抗旱应急专项经费,并根据防汛抗旱工作情况,适当安排项目前期及工作经费。

  5.地方政府债券安排要将水利项目建设资金作为重要方面。

  (二)切实整合涉水资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及时审批同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按照统一规划、项目管理、渠道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移民后期扶持、以工代赈、扶贫、粮食增产工程、煤炭税费统征等专项中用于水利建设的资金进行整合,提高涉水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努力筹集水利建设资金

  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河道砂石资源费、防洪保安资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出让金、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库区基金及水库移民扶助金,并严格管理,专项用于水利建设。

  (四)积极搭建水利投融资平台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投入水利建设,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水利投融资机制,重点抓好市水务投资公司的经营管理,通过经营水土资源等方式筹措资金。

  (五)积极推进“一事一议”

  动员受益区群众筹资投劳、鼓励社会捐资,同时,政府给予适当奖补。

  四、加强水利管理

  (一)加强水行政执法管理

  1.健全水行政监察体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及时调处水事纠纷,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维护良好的水利发展秩序和环境。

  2.加强河流、水域、水源地、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有效应对突发性涉水公共事件。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

  1.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发挥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控制“三条红线”对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保障城乡水资源有效供给和饮水安全。

  2.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及时发布水资源信息,搞好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户取(退)水、入河排污口计量监控和涉水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建设,逐步建立流域、区域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

  3.在有条件的区域实行分质供水,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4.建立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对取水、用水、节水和退水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努力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

  5.严格建设项目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涉水事务审批,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管理。

  6.依法依规划定河道及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范围,严禁侵占与破坏河道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加强森林植被恢复,建立水库、河流、森林、湿地等主要水源地的生态补偿机制。

  (三)加强水利规划管理

  1.尽快编制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修订完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抓紧编制防洪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并严格实施。

  2.突出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指导、管理和约束作用,实施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

  3.区域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产业结构调整,要与水利规划相衔接,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

  (四)加强水利工程管理

  1.逐步理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国家水利基本建设投资为主建设的水利设施,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其他投资方式建设的水利设施,要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防洪减灾和水量调度等方面的管理,优化水利工程运行,及时搞好工程维修养护,消除工程安全隐患,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

  2.设立专门机构管理大中型水利工程,负责其运行维护和改造。

  3.逐步增加人力、财力、物力,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

  4.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和确保安全。

  5.加强农田灌排设施管理与保护。

  (五)加强水利建设管理

  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廉政、信用档案和业绩考核,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各项水利建设资金要按照计划、预算和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对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要完善项目准入制度,进行合理引导。

  (六)加强水库移民管理

  1.依法编制、上报、审批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搬迁安置规划,并按审批的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和管理。

  2.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家关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相关政策,围绕移民持续增收、民生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稳定协调发展的目标,积极争取国家农村建设资金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倾斜并落实到位,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抓好库区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推进产业化经营,促进移民增收;加大移民培训力度,搞好智力移民,促进移民就业和创业。

  五、深化水利改革

  (一)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

  从2010年起,逐步建立高效的涉水事务统一管理体制,对水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和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证、统一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现由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效益。完善水文双重管理体制,并以涟水、孙水流域为试点,探索建立流域综合管理机构,对流域进行合理开发、综合治理、优化配置、有效保护。

  (二)推进水利工程供水水价改革

  要体现水的商品属性,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及时制定和合理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完善农村供水水费计收机制,实现农业灌溉水费由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将非农业供水调整到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水平,逐步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和季节水价等价格制度。

  (三)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1.推进水管单位事企分开和管养分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合理定岗定编,将以防洪为主的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和以灌溉为主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的公益性管理人员经费和公益性工程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水利工程运行费和维修养护费足额到位。

  2.加快乡镇水利站改革。按照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模式,强化服务职能,提高业务素质,合理定编并纳入财政预算。

  3.配备好管理人员,落实好财政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库及其他公益性水利设施安全管理。

  (四)深化农村水利改革

  1.深入开展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对小型水利设施进行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改革,规范流转,探索建立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相适应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投资和经营管理体制。

  2.加快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鼓励、引导和规范用水户通过用水合作组织对工程维护、用水管理、水费收缴进行自主管理,逐步建立用水户自主管理与水管单位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级政府是发展现代水利的责任主体,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领导在任期内的水利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治水业绩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切实解决制约水利发展的资金、人才和体制、机制等主要问题。

  (二)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水利部门作为同级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内涉水事务统一管理职能,积极当好同级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水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财政部门要根据水利事业的发展需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国土部门要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土地整理,并优先保障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规划部门要协调把握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水资源配置和水灾害防控;建设部门要大力支持水务一体化和水利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环保部门要积极抓好水污染防控与整治,切实监管污水达标排放;卫生部门要积极配合饮用水安全建设与管理;农业部门要抓好农业节水和农村清洁工程;林业部门要积极开展湿地保护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气象部门要全方位服务防汛抗洪与抗旱减灾;水文部门要积极开展水情分析和水环境监测;移民部门要努力抓好水利移民和库区发展与稳定;公安部门要为优化水利建设与管理环境保驾护航;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也要认真落实支持水利发展的具体措施,全力服务现代水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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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