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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娄底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实施货运车辆禁行管理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2025/11/03 1.7w 阅读 309 点赞

关于《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娄底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实施货运车辆禁行管理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娄底中心城区部分区域货运车辆禁行管理的通告》的必要性、主要依据及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情况(后附表格)

当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移动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高排放柴油货车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为有效降低移动源污染,改善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通告》。

二、起草过程、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通告》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2.《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六条: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排放污染程度,划定禁止或者限制高排放机动车行驶的区域和时段,并向社会公布。

2025年8月27日,市交警支队公众号公布了《关于〈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娄底中心城区部分区域货运车辆禁行管理的通告〉的公示》,向单位和个人广泛征求意见,截止9月15日,共收到两份意见,并未对《通告》内容提出异议;在起草过程中,我支队广泛征求了市生态环境、市农业农村、市发改委、市工商联、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以及涟钢物流、沃尔玛、天虹百货公司、百花商贸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我市中心城区交通实际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对通告内容进行了反复研究和修改完善,确保《通告》内容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三、主要内容:《通告》共包含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禁限行区域及时间:明确了7:00 - 22:00禁行区域为吉星路以西、湘中大道以北、金星路以东、大汉大道以南区域内的道路(包括湘中大道、金星路、大汉大道,吉星路部分路段按另一规定时段禁行);工作日的7:00 - 9:00、17:00 - 19:00,禁行区域为吉星路的湘中大道至大汉大道段。

禁限行车辆: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24小时禁止在上述限行区域内通行;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禁止在上述限行区域和时间内通行。

其他事项:其他货运车辆进入市区禁行区域,继续执行《娄底城区部分区域禁行禁停货运车辆的通告》的道路限行、禁行相关规定。对因施工或运输施工材料等原因确需在禁行区域通行的货运车辆,在交管12123APP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码申领中,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发放电子通行码,凭电子通行码限车限时限线路通行,停止对国Ⅳ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运车辆审批,新能源货运车辆优先审批通过 。

此次《通告》对货车禁行管理,扩大了禁行区域,将湘中大道(吉星路至金星路路段)列入禁行区域;扩大了禁行车辆范围,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24小时禁止在限行区域内通行。中心城区空气综合指数不达标或PM2.5浓度高于全国平均值期间,公安交警与生态环境部门将对柴油货车进行临时动态管控,并开展联合专项执法。

  冲突说明:本通告与之前的通告有冲突的,以本通告为准。

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本《通告》,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心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的通行管理,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改善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通过优化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也将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城市物流配送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