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社会组织成立、换届、注销工作指引》政策解读
日前,娄底市民政局印发了《娄底市社会组织成立、换届、注销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将《工作指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湖南省民政厅于2021年8月出台《湖南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但对全市性社会团体的成立、注销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换届、注销尚未出台相关工作指引。出台《工作指引》有利于规范引导社会组织成立、换届、注销,实现相关业务有章可循、规范操作。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3.《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5.《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6.《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印发《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7.《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工作指引》分社会组织成立工作、换届工作、注销工作三个部分。社会组织成立工作分为发起、筹备、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相关议程、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四个步骤。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按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种类型分别制定,主要分为开展筹备工作、通过相关议程、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三个步骤。社会组织注销工作分为动议并表决、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办理注销手续四个步骤。
四、有效期限
《工作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娄底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谢永珍;
联系电话:0738-826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