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关于公布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日)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公布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以下简称‘清理结果通告’)。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清理结果通告》的必要性和主要依据
(一)制定《清理结果通告》的必要性。
为加强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废止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政策规定,避免与上位法相抵触,保障新法的贯彻实施。我局坚持清理工作与时俱进,应改必改的原则,严格对照清理标准,对2024年9月30日前制定的现行使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与评估。
(二)制定《清理结果通告》的主要依据。
1.《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2.《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二、起草过程、征求意见情况
(一)起草过程
在起草《清理结果通告》的过程中,我局主要学习借鉴了《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娄市监通〔2024〕1号)、《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清理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公示的通知》(永医保发〔2024〕5号)等,并充分结合我局实际清理情况及建议。
(二)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
起草《清理结果通告》前,我局按照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各科室及局属二级机构对标对表、逐项梳理了本单位制定的现行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并形成了相应清理建议。其中,项目规划科就其科室起草的《娄底市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提出了“重新发布”的清理意见,对《娄底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提出了“修改并重新发布”的清理意见。我局法规科核实情况后采纳了上述意见,起草了《清理结果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