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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娄底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版)的通知》的解读

2024/12/15 7.0k 阅读 113 点赞

关于《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娄底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版)的通知》的解读

为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娄底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 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娄政发〔2020〕8号)、《娄底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娄生环委办〔2023〕11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对《娄底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娄底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进行了动态更新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必要性

在全市实施娄底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持发展战略定力的充分体现,也是加快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内在需要,是实施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美丽娄底”建设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落实我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衔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中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最新要求,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以高水平保护促进娄底市高质量发展,对娄底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进行修订是十分必要的。2023年6月,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湖南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各市州负责辖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并由各市州对市级动态更新成果进行审议发布同时政发〔2020〕8号文件指出“5年内因国家与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调整,“三线一单”成果需要进行更新”。

二、动态更新变化情况

(一)管控单元及涉及乡镇的调整更新

1、因原一般管控单元ZH43132230002单元面积较大,本次更新将其拆分为ZH43132230002单元、ZH43132230003单元,全市环境管控单元由33个调整为34个,新增1个一般管控单元。

2、因湖南涟源湄峰湖国家湿地公园取消,古塘乡从水环境优先保护调整为一般管控,从ZH43138210002单元调出并入ZH43138230001单元。

3、因新化县调规,科头乡在城规中的占比减少,故将原重点管控单元ZH43132220001单元中的科头乡部分调出并入一般管控单元ZH43132230002单元。

4、因行政区划的调整,重点管控单元ZH43132120001单元新增双峰县的金开街,重点管控单元ZH43138220001单元新增涟源市的湖泉镇。

(二)《娄底市管控要求暨准入清单》更新

1、根据省市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相关要求,衔接相关规划,按全市通用、城镇地区、农村地区、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的空间尺度,更新了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等 4 个方面的管控要求。

2、根据每个区县政策通用性,增加了各区县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

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成果。

以乡镇及街道边界为基本单元,将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管控分区聚类叠加后,全市划定环境管控单元34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0个,涉及16个乡镇及街道;重点管控单元11个,涉及45个乡镇及街道;一般管控单元13个,涉及50个乡镇。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湖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形成“1+4+14”的金字塔型清单体系。

“1”是指适用于全省的一般性管控要求,由优先、重点、一般三大类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组成。“4”是指针对全省 139个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按照长株潭、洞庭湖、湘南、大湘西等四大板块,分层次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省产业园区针对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四个方面提出一般性要求,针对四大板块内的产业园区,重点从产业布局、环境污染治理、环境风险防控、现有环境问题解决方案等方面提出总体管控要求。这两部分内容由省级成果发布。“14”是指针对全省 14 个市州除省级产业园区以外的 733个环境管控单元清单。清单在满足全省的一般性管控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地方实际,由地方牵头组织制定。

2、我市建立“1+5+28的三级清单管控体系。

“1”按全市通用、城镇地区、农村地区、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的空间尺度,提出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四个维度的基础性、底线性要求。

5为5个区县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体现同一区县基本管控要求的通用性和各区县管控要求的差异性。

28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单元除外的其它环境管控单元,体现各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落地性要求。

使用说明

1、 根据环境管控单元所涉及区域的各环境、资源要素属性,自上而下依次查阅湖南省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市级管控基本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2、全市准入清单执行过程中涉及与湖南省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娄底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效力高的、最新的、最严格的管控要求执行。

3、具体环境问题解决或特定产业、企业退出以后,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相应管控要求原则上不再执行。

管理要求

1、全市对优先、重点和一般三类管控单元实施差异化管理,在保障生态安全格局的前提下,促进区域发挥优势、协调发展。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应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2娄底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和“28”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编制依据发生变化调整时,应按调整后的最新要求执行,同时对其中相关管控要求进行动态更新。

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每5年组织开展全市《娄底市管控要求暨准入清单》要求实施情况评估,充分听取区县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更新调整意见,依据评估情况编制分区管控更新调整方案,按规定报批发布。5年内因国家与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调整,“三线一单”成果需要进行更新的,由区县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及时更新。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