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政策解读

娄底市财政局娄底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娄底市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解读

2024/07/10 1.3k 阅读 91 点赞

为加强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推动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高地,规范和加强娄底市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国发〔2014〕6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娄底实际制定娄底市科技专项管理办法。

一、资金支持范围

(一)“材料谷”科技重大专项(含揭榜挂帅)计划。突出重大战略需求、重大技术瓶颈、重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主要支持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前沿性、颠覆性和非对称性技术研究,以及关系民生保障的重大公益性共性技术研发,区域性重大问题系统解决方案等。原则上采取事前资助、事后补助方式。

(二)科技创新研发计划。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发展急需的科技成果,突出技术支撑,围绕制约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社会发展等领域的关键技术,以及“卡脖子”技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关键技术瓶颈问题,实施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动创新链高效服务产业链。原则上采取事前资助、事后补助方式。

(三)科技创新平台计划。一是科技创新重点工程,突出系统化、集成化设计,主要支持以社会多元化方式投资,集平台、人才和项目建设于一体,通过核心技术和资源综合集成,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突破的引领性、标志性工程项目。二是突出能力提升,主要支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科技要素大市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各类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基地)和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支持科技要素大市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原则上采取事前资助、事后补助方式。

(四)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及青年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支持科技特派员、企业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建设全方位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梯队。原则上采取事前资助、事后补助方式。

(五)自然科学基金。突出原始创新,聚焦国际国内科学前沿,强化需求牵引,注重学科交叉,主要支持自然科学及与自然科学相交叉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未知前沿领域自由探索等。原则上主要采取事前资助方式。

(六)普惠性政策兑现与环境建设计划。主要支持科技奖励、创新创业大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补助、科技助理岗位补助等普惠性政策兑现,支持科学普及、重大科技活动、技术交易、科技对口支援及帮扶、专家服务能力提升、科技创新产业人才培训、科技创新重大决策咨询、科技创新智库、科技信息化建设等政策性项目。原则上采取事前资助、事后补助方式。

二、项目申报

每年8月底前,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财政局发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的县(市、区)科技(工)局、财政局提出项目申请,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各县市区科技(工)局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后,联合行文报娄底市科技、财政部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