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关于公布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的
解读
一、制文目的及依据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及时清理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使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与评估。
二、清理过程
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起草科室负责清理,市局法规科负责统筹和审核。本次清理工作,充分征求了相关科室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经我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通过。
三、清理结果
本次清理公告涉及到的规范性文件共8件,其中废止《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娄市监〔2019〕36号)1件,该文件所设工作目标和任务已完成。修改《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信用修复管理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娄市监发〔2022〕102号)1件,该《规定》的出台,让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信用修复工作的实际操作中有规可依,也为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申请解除惩戒措施、重塑信用提供了制度保障,暂行实施一年多以来,取得了积极良好的成效,目前各方面条件、内容可以全面地满足现阶段信用修复工作的需要,在本次清理中,将文件标题中的“信用修复管理程序暂行规定”,修改为“信用修复管理程序规定”,并重新公布,有效期自2024年9月8日起重新计算。确认《关于印发娄底市药品经营零售企业“多证合一”实施办法的通知》(娄食药监发〔2018〕46号)、《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娄底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娄市监发〔2022〕38号)、《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娄市监发〔2022〕39号)、《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娄底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的公告(娄市监发〔2022〕123号)、《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娄底市教育局 娄底市公安局 娄底市民政局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娄底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娄底市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娄市监发〔2023〕2号)、《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娄底市市场监管领域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的通知》(娄市监发〔2023〕37号)等6件继续有效,6件文件均在有效期,执行情况良好,有效规范了我市市场监管领域执法行为,为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解读部门: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738-8329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