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7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娄政办发〔2022〕13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政策依据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关键小事”,是总书记亲自定义的“新时尚”。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提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国家各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垃圾分类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全国各地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入实际推进阶段。2020年6月5日,《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出台,对我省地级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目标和具体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2020年9月1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生活垃圾分类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都有着重要意义。要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树立科学理念,分类指导,加强全链条管理;2022年1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依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2〕1号)出台;2022年3月21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建城〔2022〕31号)出台。根据《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今年我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整体全域推进,其他县市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二、《工作方案》起草过程
2022年4月,我局邀请中联环境垃圾收运产品公司垃圾分类研究所专家来娄,就垃圾分类模式进行实地研讨;组织工作人员前往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街道清水塘社区实地考察学习先进的垃圾分类管理方法。5月,我局副局长胡特带队到湖南省住建厅城建处和省城乡建设行业协会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对接沟通,请省厅领导和垃圾分类专家对《工作方案》进行把关审阅。2022年4月,我局召开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座谈会,听取了环卫、供销等部门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见建议。2022年4月,我局已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送往涉及此项工作的33个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会签,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我局共收到相关部门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17条,结合住建部等九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5号)精神,认真吸纳各方合理化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市政府办进行了复核并已通过市司法局司法审查。
三、《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三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其中工作目标提出,到2022年底,娄星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娄底经开区在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冷水江市在巩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创建区域;其他县市参照娄底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第二部分为工作任务。明确建立协调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评估制度、强化财政投入、加强基层治理、强化信息报送、建立垃圾分类投放体系、建立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建立垃圾分类运输体系、完善餐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处置体系、科学规范处置有害垃圾、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营造宣传氛围、建立宣教体系、纳入教育管理、加强法治保障等18项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着手,确保《工作方案》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