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娄底市教育局制定了《娄底市教育局柔性执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娄底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决策部署,在全市教育领域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娄底市教育局制定了《清单》。
二、起草依据
《清单》的制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处罚清单内容。《清单》共三项,对包括民办教育机构以及通用语言文字等两大类的不予、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作了较为细化的列举。
(二)明确不予处罚情形。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明确了行政处罚案件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
(三)明确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明确对行政相对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5种情形的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四)明确一般处罚情形。当事人没有法定不予、减轻或从轻情节的,应当对其予以一般处罚,应当取法定处罚幅度的中等档次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