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制定了《〈娄底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6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今年11月20日,我市正式颁布实施《娄底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确保《条例》顺利实施,根据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娄底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函》,市文明办组织起草了《〈娄底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条例》落地落实,促进文明行为,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支撑和坚实基础。
二、起草过程
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日成立了由市文明办牵头、市委党校法学专家为主的《方案》起草组,《方案》起草工作正式启动。11月8日,市委党校法学专家在认真研读《条例》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建议,反复推敲,集体研讨,经过数次修改,形成了《方案(送审稿)》。11月10日,经审核评估,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同意,市文明办将《方案(送审稿)》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查决定。11月18日,根据有关规定,市司法局对《方案》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市司法局认为《方案》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均合法,且不具有排除、限制公平竞争效果,遂依法对《方案》进行了登记、编号。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12月8日《方案》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方案》由3个部分构成,分别为:一、指导思想;二、重点任务;三、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宣传引导、创建推进,推动《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文明意识,提升文明素养,促进文明行为,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支撑和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明确了深入组织学习、持续开展宣传、切实贯彻落实等重点领域的工作思路,作出了安排部署。一是深入组织学习。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提高政治站位,利用政治和业务学习时间,专题学习《条例》,牢记文明规范,深刻理解《条例》出台背景、立法目的和重大意义,让《条例》影响更多的人,共同引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二是持续开展宣传。1.集中宣传。每年11月20日我市文明行为促进日前后,由市文明办、市政府新闻办牵头,成立专门工作组,召开宣传工作会议,准备相关资料,印制发放《条例》单行本,制作发布《条例》宣传牌、公益广告等,开展《条例》宣传周、法律咨询等活动。2.开展《条例》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活动。3.开辟专栏专题专版。市内各主流媒体要全文发布《条例》,对重点条款进行专题解读、法律释义,组织专家访谈,深入分析《条例》的出台背景、意义、亮点、作用,刊发市民有建设性意义的来信和留言,回应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4.开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电子屏、立柱广告位、楼宇广告、宣传栏、公交出租车体内外、墙面、建筑围挡、城乡流动宣传车等阵地和载体,组织制作发布高质量的短视频、小电影、公益广告、板报、墙报等,开展有声有色、氛围浓厚的社会宣传,使《条例》精神和文明行为入脑入心。三是切实贯彻落实。1.及时制定配套制度。在学通弄懂《条例》的基础上,对《条例》中禁止性条款,执法部门要制定实施细则,依法实施,确保实施效果。2.统筹推进,纳入考核。把文明行为促进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窗口单位、文明集市、文明社区(小区)、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餐饮示范店系列创建活动一项重要目标,并作为相关工作考核内容。3.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相关单位要根据《条例》规定,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4.加大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宠物饲养、共享单车等方面的执法力度。5.严肃查处交通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6.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秩序。广泛深入宣传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督促禁烟场所责任单位做好管理工作,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7.推动移风易俗。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节俭过节,崇尚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8.共享信用成果。建立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各部门反馈的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归集汇总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不文明行为信用信息共享力度。9.强化文明行为引导。指导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文化场所、卫生医疗机构、景区景点、交通场站等单位加强文明行为引导和不文明行为劝导。10. 大力鼓励公益行为。鼓励见义勇为、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等公益行为,大力宣传各类先进典型。11.落实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监管责任、执法责任和参与责任,在全社会形成整体合力,让广大干部群众争做全天候、全程、全域的文明行为促进者、保障者。
(三)工作要求。明确了三条具体举措。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安排专项经费、专门人员高质量落实各项责任任务。二是要狠抓上下联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和万宝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研究细化方案,相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条例》实施效果。三是要发挥法治作用。要把《条例》作为规范文明行为的“利剑”,在制度建设上有突破、在文明创建上有作为,提升全民素养和文明城市创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