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教育教育文件

娄底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构建学校安全新常态的通 知

2015/07/14 1.5w 阅读 318 点赞

娄教发〔2014〕22号

娄底市教育局

关于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构建学校安全新常态的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10月17日召开的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在以下八个方面采取强力措施,严防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学校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好转。

一、必须牢固树立学校安全红线意识。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立即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湘办发电﹝2014﹞120号)文件,传达10月17日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上徐文龙副书记、甘跃华副市长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安全责任。全面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在全系统普及依法治教、依法治安、安全发展意识。

二、必须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园长)必须切实履行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负责人必须履行对分管业务领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全体教职员工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落实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安全管理目标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校领导、每一名教职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切实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梗阻问题,建立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网络。

三、必须加快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大学校(幼儿园)安全巡查暗访工作力度,坚决破除安全监管“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坚决落实暗访督查、约谈通报、挂牌督办、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等制度。各学校(幼儿园)务必建立常态化、专业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要严格实行安全隐患台账销号制度。每位教职员工根据各自工作任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逐级上报,逐一整改,做到谁检查、谁整改、谁签字、谁负责。

四、必须抓住关键,强化监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坚持“四不两直”的方式,继续深入开展以校舍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安全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顶格处罚和严厉追责;对隐患突出的单位,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人要带队开展驻点督导,全力整治安全隐患。对于较大安全隐患应当发现而未发现,发现后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在全市通报并抄送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当地纪检、组织部门;情节严重的,要按照《娄底市预防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娄办发﹝2013﹞10号)实行事前追责。

五、必须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应急演练。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安全知识教育务必进校园、进课堂、进考卷,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建立演练组织机构,制定演练方案,按照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的要求,积极开展避险、疏散等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六、必须强化媒体曝光和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支持其对那些发生责任事故、群众反响强烈的安全事件、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屡不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和指令的单位及责任人公开曝光并跟踪报道。市教育局设立学校安全事故瞒报举报电话(0738-8316292),对群众举报的情况经确认属实的,给予适当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设立学校安全隐患和事故举报电话及奖励资金,对群众举报的情况经确认属实的,给予适当奖励,并在相关媒体曝光,构建学校、社会、媒体“三位一体”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七、必须强化问责“打到痛处”。 学校安全实行事前问责与事后追责相结合的责任追究制。如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发生事故瞒报、漏报、不报的,一律加大问责力度。要强化事前问责,依法严肃查处安全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行为。对触犯法律、党纪政纪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进行处理与问责。

八、必须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负责人必须履行对分管业务领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要建立学校安全常态化专业化的督查机构和人员,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突出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工作暗访暗查及督促检查,突出对基层和现场直接督查,每月督查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要定期研究、检查安全工作,支持解决学校安全实际问题,配齐配强相关工作人员,要把能力强、作风扎实、敢于担当的人员放到安全工作岗位上,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激励机制,确保学校安全监管能力与新形势下的安全工作机制相适应。

娄底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教育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