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教通〔2015〕55号
娄底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娄底市201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高中学校:
为确保我市201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各种可能的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我局研究制定了《娄底市201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娄底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6日
娄底市201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国家级的考试,考试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各种可能的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考试工作平稳实施,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娄底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刘道阳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铁林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贵升党组成员
刘镁文 纪检组副组长
成员:姚旭阳 基础教育科科长
刘智红 法规科科长
曾昭富 办公室主任
罗雪华 机关工会主席
贺朝阳 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石泽河 法规科副科长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姚旭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贺朝阳同志任副主任。各县市区教育局、各考点、各考生所属学校均应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处置程序
(一)应急处置基本工作程序
1.第一时间上报。(1)突发事件学校或考点立即报告县市区学业考试应急办,县市区学业考试应急办提出初步处理意见;(2)县市区学业考试应急办将情况立即报告县市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协调领导小组和市学业考试应急办,要求明确处置意见;(3)市学业考试应急办立即报告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协调领导小组和省学考办,要求明确处置意见;(4)市学业考试应急办将省学考办的指示和市考试协调领导小组意见逐级传达落实。
2.上报内容。(1)事件原因;(2)事件性质;(3)波及范围;(4)目前措施;(5)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
3.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有关部门按照各类具体突发事件处置办法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处置、侦破工作,并将进展情况及时逐级上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考试期间各考点要严格执行“一天两报,有事即报”的报告制度。
(二)各类具体突发事件处置办法
1.考试试卷失密泄密应急处置办法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考点建立的试卷保密室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规定设置、验收和使用。保密室的安全保密保卫工作必须有公安人员参加,确保试卷绝对安全。考试期间各考点备用卷必须保存在相应保密室的保密柜里。一旦发现试卷失密泄密,应立即封锁现场,控制相关考务人员和可疑人员的对外联系,同时按程序逐级上报,要求明确处置意见后,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置。
2.考试试卷运送途中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办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运送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第五十五条“试卷保密、保卫工作规定”执行。试卷运送途中,车辆突然发生故障、无法运行或发生车祸,随车押运的公安人员应迅速保护现场,不准无关人员接近运卷车。同时迅速拨打“110”,呼请公安部门保护现场。在短期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应迅速与主管教育局联系,以便及时派车接应。如因车祸造成试卷散落,除责成专人始终看护好车内试卷外,其它人员应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回试卷,防止失(泄)密范围的扩大,如有必要应迅速请求公安部门在事发附近的路段设立关卡。对接触过裸露试卷人员从接触试卷开始直至失(泄)密科目开考一小时后采取妥善的隔离措施。
因道路严重堵车,试卷无法按时运到时,试卷押送人员要加强对试卷的守护。应迅速请押送试卷的公安人员与交警取得联系,说明情况,要求优先放行,并及时逐级报告试卷运送途中发生的异常情况。
3.考生在赴考途中发生意外处置办法
考生赴考途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求现场带队校领导立即按程序报告。县市区、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会同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补救工作。根据考生赴考途中突发事件的性质及危害的大小,考生赴考途中可能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级别:
第一等级为受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考生赴考(如自然灾害等)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接到报告后,县市区、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会同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组成抢险队、救护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护,同时按程序上报,要求明确处置意见,然后按指示进行调查处置。如因受不可抗拒因素而影响考试的,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授权和部署,宣布当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延期举行,并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安抚等工作,并统一口径进行正面报道,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考生、考生家长对延期考试的决定予以充分理解。
第二等级为交通工具出现故障:接到报告后,县市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县市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协调领导小组,请交通部门派出备用车辆运载考生,公安部门派出交警到现场维持交通秩序,以避免耽误考生考试时间。
第三等级为道路出现交通堵塞或考生赴考途中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县市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县市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协调领导小组,请公安部门派出交警到现场维持疏通交通。属考生身体不适的,把身体不适考生送到指定医院进行医治,如情况比较紧急要求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到现场进行医治。
4.考试期间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办法
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请卫生部门指导、协助教育部门制定考点预防与控制传染病的方案,对考点周围环境进行全面排查。在疫情发生时,及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各考点要建立临时医疗防治站,由考点副主考兼任站长,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参与,具体负责考试期间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及应急处置等工作,并配备必要的消毒药械和监考人员防护器材。对患有传染病的考生应要求其及时医治。若该考生病情得以控制,医院认为可以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事先向县市区学考办递交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若发生传染病疫情,考点要立即上报。考点临时医疗站要严密监视患病考生和密切接触者情况,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5.考试期间考生食物中毒预防处置办法
考试前,有关部门应对考生住宿的宾馆、食堂或餐厅进行检查,督促其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门食品卫生的相关规定,健全食物中毒防范与报告制度,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现场学校领导和教师要第一时间通知“120”组织急救,并迅速向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中毒人员就诊场所等(如疑似投毒事件立即报公安110)。同时要立即将有关信息逐级上报。接到报告后,县市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派人员赴现场初步确认,确属考生大面积中毒事件的,应立即上报并启动预案。
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市区考点及学校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考生进行的个案调查,对正在考试的发病者及对照组(未发病者)的调查,待考试结束后进行。对涉嫌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堂、餐饮单位应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当确认发生水源污染,导致无法饮用时,应立即停止饮用,并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
6.发生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置办法
各考点必须加强防火巡查,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确保畅通。一旦发生消防事故,立即报告119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同时按程序逐级上报。
7.发生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处置办法
各考点学校要实行全封闭管理,未经允许不得让其他人员进入考点。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市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8.出现异常气候情况应急处置办法
考试期间,考务工作人员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如遇大暴风雨等异常气候情况,参考学校领队要安排考生提前1天到达考点附近住宿,并指派专人负责,实行定点吃住。
9.突然停电情况的应急处置办法
考试前,考点必须配合供电部门做好考点学校供电线路和校内各用电部位的检查维修。按照考室数量配备足够的干电池录音机。英语听力考试前,如果有考点出现停电情况,迅速上报县市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迅速使用录音机,确保英语听力考试正常进行。
10.考场上发生突发事件处置办法
考场内发生突发事件按《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具体办法》执行。
考试中途考生需大小便,监考教师应速与流动监考员联系,及时报告考点主考掌握情况,如属特殊病因,可指派两名同性别场外流动监考员随其前往,做到寸步不离。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考点和有关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对预案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确保相关人员和队伍能够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严格遵守信息上报机制要求,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稳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