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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娄底市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7/14 2.0w 阅读 233 点赞

娄教通〔2015〕74号

娄底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娄底市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娄底市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你们在娄底市高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娄底市教育局       

2015年6月29日     


娄底市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的意见》(娄政办函〔2009〕54号)和《娄底市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娄教发〔2015〕8号)等文件精神,今年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行统一录取。为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甘跃华

组  长:刘道阳

成  员:李铁林 黎吾松 张怡南 李龙如 高  静 

姜永红 王贵升 刘镁文 姚旭阳 赵合民

彭澄泉 刘智红

㈠录取审批组:

组  长:刘道阳

副组长: 李铁林 黎吾松(师范生定向) 王贵升

成  员:姚旭阳 赵合民 

计算机管理:刘建龙 刘朝江

㈡计划审核组:

组 长:李龙如   副组长:彭澄泉

成 员:李  顿 刘朝江

㈢政策技术组: 

组  长: 姚旭阳   

成  员:刘建龙 刘朝江 刘凤龙 王卫一

㈣协调联络组: 

总协调:姚旭阳    联络员:刘建龙

1.普通高中组

组  长: 姚旭阳    副组长:刘建龙 刘朝江

成  员:市直高中学校各一人;县市区基教组各一人

2.师范生定向

组  长:赵合民

成  员:各县市区教师工作组各一人

㈤纪检监察与维稳组

组 长:刘镁文    副组长:刘智红 佘立部 刘良政

1.局机关:刘智红 佘立部 石坚(中招值班) 杨秀(纪检值班)

2.录取场地:刘镁文 刘良政 贺朝阳 石泽和 龙为

㈥后勤组

组  长:姚旭阳    副组长:贺朝阳

成  员:石坚 龙为

㈦录取通知书验印、封装组

验印一组:贺朝阳 龙为负责新化、冷水江

验印二组:刘良政 刘建龙负责娄星、开发区、涟源

验印三组:石坚 石泽和负责市直、双峰

封装组:娄底市邮政速递物流公司

二、录取办法

㈠系统操作办法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首先使用VPN连接到市教育局中心机房,然后运行娄底市教育局中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操作。

㈡录取依据

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信息技术、理化生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非“D”即入的原则。

㈢分数线的划定

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中考成绩及招生计划,按照1:1.1比例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师范生定向培养的分数线不低于省示范高中录取分数线。各普通高中招生学校的投档线由计算机根据考生志愿和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学校一般计划数1:1投档自动产生。考生只有上了招生学校投档线才有可能被相应学校录取。

省级示范高中(含省级特色学校,下同)批的文化成绩在普通高中一般计划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提高10%。

普通高中特长生的文化成绩不得低于该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㈣录取程序与方法

由市中招办根据《娄底市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娄教发〔2015〕8号)文件规定进行投档,投档顺序是师范定向批—→指标生批—→省级示范高中批—→特长生批—→一般计划批一志愿—→一般计划批二志愿—→降分录取—→服从志愿。

1.师范生定向批的录取: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各层次各专业根据各县市区、各专业的计划数和志愿按政策规定的比例分县市区、分专业进行投档(音、体、美专业按1:3的比例分县市区进行投档,其他专业当招生计划少于或等于5时,按1:2投档,当计划大于5时按1:1.5投档);由招生学校组织入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综合测试、面试、体检,在面试、体检合格名单中,根据志愿和综合排名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进行录取。未在提前批录取的考生,全部进入普通高中招生学校的录取。

2.普通高中指标生批的录取:在全市一般计划批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各校指标生计划、指标生志愿及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到娄底市中招管理系统内办理好录退手续。逾期由市中招办根据招生学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进行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自动转为相应招生学校的示范高中批计划或一般计划,进入下一批次的录取。

3.省级示范高中批的录取:在省级示范高中批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省示范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投档。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到娄底市中招管理系统内办理好录退手续。逾期由市中招办根据招生学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进行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自动转为相应招生学校的一般计划,进入一般计划批次的录取。

3.特长批的录取:普通高中特长生投档是将全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所有填报了该招生学校志愿且有特长标志的未录考生全部投出;然后由招生学校按照市中招办提供的特长生上线名单,根据特长生招生计划、考生的档分和专业成绩择优拟定初录名单,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娄底市中招管理系统内办理录退手续,逾期由市中招办根据招生学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进行录取。

4.一般计划批一志愿的录取: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一般计划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投档(三个平行一志愿的投档方法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进行投档,先投第一个一志愿,如果未投出,则投第二个一志愿,依次类推)。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到娄底市中招管理系统内办理好录退手续。逾期由市中招办根据招生学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进行录取。一般计划批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普通高中择校生的录取。

5.一般计划批二志愿的录取:一般计划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满额的学校,进行二志愿的录取。三个平行二志愿的投档方法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进行投档,先投第一个二志愿,如果未投出,则投第二个二志愿,依次类推。投档比例为按招生学校的剩余计划数(一般计划)1:1进行投档。

6.如果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在一般计划批次的录取控制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在该批次的线下20分之内通过降分投档的途径予以解决。投档顺序是先投一般计划批一志愿,再投一般计划批二志愿,投档方法与线上同批次志愿的投档办法相同;录取方法同上。

7.服从志愿的录取:在降分录取结束后未满额的学校,进行服从志愿的录取,投档方法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服从志愿类别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招生学校剩余计划数的1:1。

8.补录:市中招办根据各校录取情况和录取考生到校情况(各招生学校须于8月23日将被录取考生到校情况上报市中招办)安排一次补录,市中招办在娄底市中招系统内公布计划余额后,各招生学校组织线上考生在中招管理系统内征求志愿,按规定程序审批录取。

9.今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录取。录取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选派一名联络员,并在各县市区教育局设置一个联络点,负责本辖区内招生学校的录取联络工作。

㈤招生学校审阅方法

投档后,考生状态由“自由”变为“在阅”,各招生学校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在网上浏览并审阅考生信息,并将拟录考生状态由“在阅”变为“待审”,同时将未录考生状态由“在阅”变为“自由”(考生状态有三种情况可供招生学校选择:即“自由”、“在阅”、“待审”)。拟录考生的人数由计算机按各招生学校该计划形式的计划数自动控制,不得超录。各招生学校在审阅拟录考生档案时,要及时将审阅结果保存。

㈥其他事项

1.在投档过程中,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即:先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如果三科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的先后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直至找出优先者,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投档。

2.待审考生由县市区审核后,由市教育局进行审核,待审考生通过审核,由待审变为正式录取,未通过审核的考生由待审变为自由状态。已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如果退档,则该考生在今年的普通高中录取中不能再次投档。

3.已被市中招办正式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新生,任何单位、学校或个人不得更改录取学校;凡属录取后不报到的,将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资格。

三、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7月1—8日10:00前:师范定向批投档、录取、审核。

7月8日16:00前:指标生批志愿投档。

7月8日18:00前:招生学校审阅指标生批投档考生信息并进行录退。

7月8日晚上:省级示范高中批志愿投档。

7月9日12:00前:省级示范高中批招生学校审阅投档考生信息并进行录退。

7月9日18:00前:省级示范高中批待审考生审核录取。

7月9日晚上:特长生批志愿投档。

7月10日12:00前:招生学校审阅特长生批投档考生信息并进行录退。

7月10日18:00前:特长生批待审考生审核录取。

7月10日晚上:一般计划批一志愿投档。

7月11日12:00前:招生学校审阅一般计划批一志愿投档考生信息并进行录退。

7月11日18:00前:一般计划批一志愿待审考生审核录取。

7月11日晚上:一般计划批二志愿投档。

7月12日12:00前:招生学校审阅一般计划批二志愿投档考生信息并进行录退。

7月12日18:00前:一般计划批二志愿待审考生审核录取。

7月12日晚上:普通高中降分投档。

7月13日12:00前:招生学校审阅降分投档考生信息并进行录退。

7月13日18:00前:降分投档待审考生审核录取。

7月13日晚上:服从志愿投档。

7月14日12:00前:招生学校审阅服从志愿投档考生信息并进行录退。

7月14日18:00前:服从志愿待审考生审核录取。

8月下旬至9月上旬:补录。

四、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㈠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印制。

㈡市中招办按照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录取人数,将空白录取通知书发放给各学校。各学校将录取考生姓名、报到日期等信息填写好,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盖章,然后将报到须知等交市中招办,再由娄底市邮政速递物流公司负责录取通知书邮件详情单的打印、邮件封装(含新生录取通知书、学校报到须知等)。邮件封装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招生学校可以选择由学生到录取学校领取、送到报名学校由学生到报名学校领取、直接由娄底市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免费寄递等三种邮件投递方式。

五、录取结果的查询

考生可上娄底教育云平台或娄底中招网查询。网上查询有自由、在阅、待审、录取四种状态显示录取情况。

六、工作纪律及要求

㈠各招生学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退手续,否则计算机将投出的档案自动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㈡参加录取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考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对待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㈢特长生的录取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共同负责把关,按程序、按要求负责做好线上未录考生的解释工作和相关工作,以保证录取工作平稳进行,确保社会稳定。

㈣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政策,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生源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严禁计划外招生和计划外注册,严禁招收随读班(生)。一经发现,将以违反招生纪律、扰乱招生秩序论处,并由相关单位及人员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㈤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必须按照要求和程序进行,以维护中招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如发现没有发放全市统一录取通知书或加盖相应公章者,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㈥有关政策规定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