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全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及《湖南省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现对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娄底闪星锑业公司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披露问题
2023年6月现场调查发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粗放,闪星锑业南矿高浓度含锑废水未经收集处理,通过厂区外撇洪沟直排涟溪河,取样监测显示,外排废水锑含量为 2.63毫克/升,是《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8.6倍。调查还发现,该公司将大量采选废渣堆弃在已修复完成区域。进一步调查发现,冷水江市多条河流水质锑浓度长期超标,2021年以来一直采取应急措施,每天向河流中投加数万元的化学药剂。
二、整改目标
全面排查,综合治理。全方位提升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彻底解决公司环境管理粗放问题,确保各污染因子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强化整治,提升质量。全面落实《资江流域锑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确保涟溪河民主桥断面、青丰河万民桥断面锑浓度年均值控制在 0.2mg/L以下。
三、整改措施
(一)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高浓度含锑废水直排涟溪河、大量采选废渣不规范堆存污染环境等违法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开展全面排查。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废水排放治理情况排查工作,建立问题台帐,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
(三)开展综合整治。督促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污水处理站提质改造,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推进雨污分流提升整治工作,全面有效收集废水,并实施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推进采矿废石堆场“三防”整治工作,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完成时限:2025年10月31日)
(四)开展区域综合治理。建设涟溪河旁路治理工程,解决河道直接投药问题。推进冷水江市锡矿山渣场渗滤液收集管网建设及南矿污水处理站扩建工程和冷水江市锡矿山街道办事处区域历史遗留废渣整治工程,进一步削减废渣锑污染。(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五)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对青丰河、涟溪河相关断面及资江干流断面的日常环境监测,充分利用自动化监测手段,及时掌握锑浓度变化情况,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长期坚持)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对警示片反馈的闪星锑业涉嫌违法问题依法依程序开展立案调查,2024年11月2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罚款39.7万元已缴纳到位。
(二)开展全面排查。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聘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相关专家对该公司全厂进行全面的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建立了问题台账,制定了针对性的整体提升方案。对已排查出的28项提升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开展综合整治。一是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0月完成锑冶炼厂废水处理站自动化升级改造工程等项目,出水水质稳定达标。二是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面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完成了厂区雨污分流项目施工,可全面有效收集初期雨水及废水,并实施集中处理达标排放,从源头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三是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采矿废石堆场“三防”整治工作,南矿废石堆场整治项目于2025年8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并复绿,并完成项目效果评估。四是组织对涟溪河重点河段底泥进行清淤,清理河道约5500米,清理淤泥(压干后)约7000吨,2024年11月已通过验收。
(四)开展区域综合治理。冷水江市涟溪河“旁路治理”工程2024年8月底完工投入运行,解决了河道直接投药问题;冷水江市锡矿山渣场渗滤液收集管网建设及南矿污水处理站扩建工程、冷水江市锡矿山街道办事处区域历史遗留废渣整治工程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进一步削减了区域内历史遗留废渣产生的锑污染。
(五)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重点断面的日常监测,及时掌握锑浓度变化情况。利用涟溪河入河口水质自动监测站、晓云渡口水质自动监测站进行实时监控,对青丰河万民桥、涟溪河入河口、晓云渡口开展不定期手工监测。2024年-2025年8月,涟溪河民主桥、青丰河万民桥断面锑浓度控制在0.2毫克/升以下,达到《资江流域锑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控制目标要求。
五、验收销号情况
经省验收小组核查,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情况,公示期为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10日(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0738-8312938
联系地址:娄底市环保街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