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督察发现,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十四五”期间共需完成47个县区,但截至督察进驻时,仅完成5个。
二、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涟源市、双峰县、新化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纳入市级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粮食安全考核,督促地方按期完成成因排查任务,有序有效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二)加强督促帮扶。加强进展调度和现场调研指导,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加快推进污染源排查、污染源清单建立、成果报告编制等任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三)强化支撑保障。充分利用省内相关科研院校技术力量,分区域、分类型开展成因排查技术指导。强化资金保障,积极申报项目资金,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完成时限:2025年10月31日)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压实工作责任方面。2025年6月,我市相继制发《2025年娄底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效达标、争先创优”工作方案》《娄底市2025年度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方案》,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及粮食安全纳入市级考核体系,强化清单化管理和常态督导督促,全面压实县市区、乡镇工作责任,确保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加强督促帮扶方面。市级层面综合采取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督促帮扶、邀请行业专家指导等方式,及时督促县市区按时序要求落实相关任务,全面构建“发现问题、指导整改、跟踪问效”闭环工作机制。同时,充分融合历史遗留固废调查等成果,全面提升排查工作质量。目前,新化县、涟源市、双峰县均已全面完成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并建立污染源清单、整治清单“两张清单”,编制《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成因排查)报告》。
(三)强化支撑保障情况。依托省环科院、省地质遥感调查所等技术力量,制定了“分区分类、一地一策”的技术指导方案,综合运用遥感监测、现场采样与实验室分析等手段,有效提升了成因排查工作的科学性与精准度。积极统筹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组织技术单位编制《娄底市涉重金属污染源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项目申报入库,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五、销号情况
经省验收小组核查,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情况,公示期为2026年2月25日-2026年3月9日(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0738-8312938
联系地址:娄底市环保街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