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影响天气是气象防灾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助力乡村振兴的公益事业。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是用地面作业装备影响局部天气达到增雨防雹的目的。为确保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关规定以及《娄底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特发布本公告,请遵照执行。
一、作业内容: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包括人工防雹作业和人工增雨作业。
二、作业时间:2025年4月22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
三、作业装备:37高炮和火箭发射装置。
四、作业区域:娄底市行政区域内,含各县(市、区)。
五、37高炮和火箭发射的炮弹(火箭)在空中催化后自爆或降落,对环境没有污染。
六、作业期间,请所在社区、乡镇(街道)做好人影作业安全、宣传、教育等有关工作,广大群众应相互转告,并负责做好各自家中老人、小孩作业安全宣传工作。特别注意事项如下:
1.严禁非作业人员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场围观。
2.若发现未爆炸弹头、未完全爆炸弹头碎片及火箭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切勿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派出所处理,或与当地人影主管部门联系,相关部门将派专家前往处理。如捡拾后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引起法律责任的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联系电话
娄底市人影办:0738-8269248
双峰县人影办:0738-6883260
涟源市人影办:0738-4828201
新化县人影办:0738-3522148
冷水江市人影办:0738-5362629
特此公告。
湖南省娄底市气象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