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通知公告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做好建国七十周年大庆期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9/10/17 1.9w 阅读 395 点赞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有效化解环境安全风险,遏制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分局要加强对环境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牢牢守住环境安全的红线底线,各分局领导都要亲自带头,迅速开展“查风险、防事故、保平安”行动,对区域内的环境风险源和环境风险点,严格实行“一源一策”,专人负责,加强管控。

二、加强重点风险隐患排查处置。迅速开展全面、细致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化解工作,对辖区内污染物排放企业,特别是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污染源开展排查,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三、严格落实环境应急措施。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细化完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各分局领导必须排表带头,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物质准备工作,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各类事件。

四、认真做好信访舆情处置。加强重要敏感信息报告,密切关注信访舆情动态,及早发现问题,切实做到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舆情扩散。对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积极主动做好思想工作,防止矛盾积累和激化。

五、严格落实节假日领导带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联络不畅、未经批准随意替换顶岗值班等现象,各县市区分局负责节假日值班的人员,必须在每天下午16点30分前,向市局值班室报告值班信息(市局值班室电话:0738-8221513),对值班工作问题突出或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