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政通〔2008〕6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的通告
为打击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遏制抢购油料等不正之风,确保加油站的正常经营秩序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油站只为车辆油箱提供加油,严禁油鼓、塑料桶等散装容器加注油料(宾馆、食堂、特种工程机械施工、车辆中途缺油等特殊情况用油除外)。
二、严禁囤积居奇,倒买倒卖成品油,违者由工商、物价部门按非法经营依法查处。
三、严禁在加油站内吸烟、使用明火、携带其他火种、使用手机。有违反,由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严禁不听工作人员指挥,在加油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影响加油站正常秩序。违者,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