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规范娄底中心城区人行道静态停车秩序的通告》(娄城法通〔2022〕14号)的解读
《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规范娄底中心城区人行道静态停车秩序的通告》(娄城法通〔2022〕14号)于2022年6月20日发布施行,施行三年多来,对规范城市静态停车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娄底中心城区街面秩序日益好转。
2023年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该条例内容基本涵盖了《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规范娄底中心城区人行道静态停车秩序的通告》的内容。《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已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具有法律效力,在实施中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故废止《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规范娄底中心城区人行道静态停车秩序的通告》,相关工作按《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要求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