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娄底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解读
为让社会公众清晰了解《娄底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核心内容,保障城镇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权益,现从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亮点特色三方面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保障娄底市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娄底市实际住房保障情况,制定本《办法》,自2024年2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管理体系与职责
1. 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全市公共租赁住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工作;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承担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准入、分配等事务性工作。
2. 属地责任: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含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负总责,建立多部门联审机制,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3. 部门协作: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等多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和初审。
(二)规范房源筹集与建设
1. 筹集方式:通过集中新建、配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和经营。
2. 建设要求:科学规划布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齐全区域;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60平方米,满足基本居住需求。
3. 时间与质量管控:新建项目从开工到分配入住以3年为周期(高层建筑可适当延期),期末及单个项目竣工后一年内分配入住率需达90%以上;强化建设全过程监督,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三)界定保障对象、方式及标准
1. 保障对象:涵盖本地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界定标准由各地住建(住房保障)部门确定并公布。
2. 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优先发放租赁补贴,二者不可同时适用,具体规定由各地制定并公布。
3. 补贴标准:租赁补贴建立阶梯式标准,不低于本地市场住房租金水平40%、不高于70%,户均补贴面积不超60平方米,每3年动态调整一次;按月或季度发放,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年度最后一次发放。
(四)细化申请与审核流程
1. 申请条件: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地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收入和财产符合对应类别标准,且未享受过其他相关购房优惠政策等。
2. 申请渠道:建立常态化受理机制,开通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等渠道,方便群众申请。
3. 审核程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各地住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审核,符合条件的公示7天无异议后登记为轮候对象;每年对保障对象和轮候对象进行资格复核。
(五)完善分配与使用管理
1. 分配规则:实行轮候制度,轮候期一般不超3年;综合考虑轮候对象收入、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确定轮候顺序,对特定群体优先分配或给予户型照顾;轮候对象放弃资格的,2年内不再予以保障,超轮候期未分配的需发放租赁补贴。
2. 合同与租期:承租人需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一般不超5年(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不超3年),期满符合条件可申请续租。
3. 租金与费用:租金标准由发改部门会同住建部门确定并动态调整,承租人按时支付,符合条件可申请租金减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按规定管理,专项用于相关支出。
4. 使用要求:承租人不得转借、转租、擅自装修或改变住房用途,需爱护住房及附属设施;所有权人及运营管理机构负责维修养护,落实安全责任。
(六)严格退出与监督机制
1. 退出情形:承租人出现转借转租、改变用途、破坏住房、违法活动、闲置6个月以上、累计欠租6个月以上等情况,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需退回住房;拒不退回的,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 失信惩戒:申请人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并记入诚信档案;以不正当手段承租的,取消资格、责令退回并补缴租金,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3. 监督考核:将保障性住房供给纳入督查激励范围,住建(住房保障)部门建立信息系统和档案,设立举报投诉渠道,对工作不力的地区通报整改;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处理。
(七)明确资产与权属管理
1. 权属确定:按投资主体确定房屋权属,政府投资的产权归政府,企事业单位自建的归企事业单位,共建项目按出资份额明晰产权。
2. 资产处置:公共租赁住房需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得用于融资抵押;特定类型的公共租赁住房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分类盘活处置,处置收入按规定缴入国库。
三、亮点特色
1. 保障范围更广: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纳入保障,尤其关注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职工和重点产业人员,着力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
2. 保障方式更灵活:优先推行租赁补贴,同时保留实物配租,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满足不同保障对象需求。
3. 管理更精细化:建立多部门联审、动态复核、诚信管理等机制,从申请、审核、分配到使用、退出全流程规范,确保公平公正;注重信息化建设,实现业务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提升服务效率。
4. 权益保障更有力:明确承租人、所有权人及运营管理机构的权利义务,设立多重监督和救济渠道,保障保障对象合法权益,同时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维护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