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娄底市市直单位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娄底市市直单位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统筹集约管理,规范完善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程序,根据《湖南省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若干措施》《娄底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娄底实际,制定了《娄底市市直单位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
一、目标任务
一是规范市直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程序;二是推进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规划管理;三是提高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的效益和质量;四是促进政务信息系统的统筹集约建设和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五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二、主要内容
《娄底市市直单位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共23条,内容涵盖了政务信息化项目定义、项目规划计划、前置审查、立项、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招标采购、验收、数据共享应用、绩效评价、运行维护及移交、关停、报废处置和监督等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程序,做到政务信息化项目范围全面覆盖、资源统筹集约、流程更加优化、环节全程闭环。
三、关键词诠释
《办法》所称市直单位政务信息化项目是指市本级各相关单位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和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运行维护的支持管理与服务职能的各类信息化项目。
四、亮点解析
一是界定了适用范围。在《娄底市市直单位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界定适用范围上,明确具体包括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软件开发、运行维护服务、系统业务运营服务等类型,并对每一个具体类型范围进行了明确。
二是厘清了部门职责。在《办法》第四条明确了数据、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职责。
三是实施了分类管理。按照投资额度分类管理,并采取部门联审的方式,提升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