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娄底市商务局关于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及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登记权限下放的
通知》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汽车交易及关联服务行业是我市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领域,我市历来重视并支持该行业发展。十余年来,我市二手车行业市场规模日益壮大,各类二手车经营主体从2010年的30多家发展到2025年的158家。自2014年11月湖南省商务厅下放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及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登记至市州一级以来,我局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扎实开展了全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及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登记。2017年,商务部对《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对二手车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中第三十条规定,凡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进行备案。为进一步压实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及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登记属地管理责任,从根本上规范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出台了《娄底市商务局关于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及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登记权限下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征求意见过程
7月1日,我局在娄底市商务局官网对《通知》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截至7月20日,公示历时20天,期间网页浏览量达221人次,未收到社会公众任何有关需要修改的反馈意见。《通知》经局政策法规科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通过后,7月31日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该通知主要包含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下放事项,第二部分明确了下放方式,第三部分明确了办理依据,第四部分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及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登记中涉及的备案范畴、备案资料、事后监管、信息报送等相关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为抓好《通知》的落地实施,我局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指导县(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协调,做好宣传贯彻工作,督促指导相关经营主体主动申报备案,抓好相关工作落实,促进娄底市二手车行业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