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加强娄底中心城区高排放柴油
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好移动源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有关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5·12”会议的要求,切实落实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开展老旧柴油货车禁限行管理政策,加快促进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今年柴油货车淘汰攻坚整治时间紧、任务重。要通过强化重点区域、特殊时段对老旧柴油货车的禁限行管理,配套支持新能源货车通行便利化政策,从而全面提速老旧车辆淘汰进程;在城区主干道、物流园区等污染敏感区划定禁限行范围,进一步缩减老旧柴油货车的运营空间;赋予新能源货车通行便利等政策红利,显著降低新能源物流成本,构建“约束+引导”双重机制,实现对空气质量改善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多赢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我支队拟对中心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采取限行的管理交通管理措施。
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