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和重新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解读

2024/03/17 9.1k 阅读 350 点赞

    近日,市政府对市政府(含政府办)部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即时清理,制定了《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和重新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该文件背景和目的

制定《决定》,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制定该《决定》,是维护政府公信力的需要。这次拟废止的3个规范性文件,一是与上级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二是已完成改革任务,三是上级文件已有明确规定,无制定必要。基于以上原因,需要对相关文件予以废止。

(二)制定该《决定》,是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适应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这次拟修改的2个规范性文件,其中一个是《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主要原因是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备案审查过程中认为该文件中规定的“门前三包”责任范围缺乏合理性,包美化绿化的内容增加了临街单位、商户、住户的责任义务,临街单位、商户、住户承担“门前三包”主体责任缺乏合理性,需要对该文件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另一个是《娄底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该《办法》中规定的部分事项与上级有关新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且因有效期届满,但实际工作中需要继续执行,因此需要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重新公布该文件。

(三)制定该《决定》,是实际工作的需要。这次拟重新公布的《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贯彻落实〈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虽然有效期届满,但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相一致,且实际工作中需要继续执行,因此,需要予以重新公布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2.《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

三、制定过程

202311月以来,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相继请示废止、修改、重新公布市政府(含市政府办)部分规范性文件。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指出《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的通知》的个别条文需要进行修改,以增强制度合理性。我局对相关部门报送的评估、清理意见进行了审核,并进行了沟通修改。在此基础上,我局形成了该《决定》送审稿。22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对该《决定》(送审稿)进行了审议;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我局又对该《决定》进行了修改,按程序报市政府发文。

四、该《决定》的主要内容

该《决定》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宣布废止《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行政复议听证规则>的通知》等3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是修改或修改后重新公布《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的通知》等2个市政府、市政府办规范性文件;

三是宣布重新公布《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贯彻落实《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是明确该《决定》的施行时间和修改内容的有效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