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娄底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解读

2024/03/13 1.6w 阅读 116 点赞

    为规范娄底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服务业加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娄底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娄政办发〔20219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娄政发〔20197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支持范围

服务业专项资金主要围绕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贯彻落实服务业有关发展规划,聚焦服务业重点产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业态发展,支持范围包括:

1、服务业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空间布局规划、发展行动计划及重大研究课题的编制、撰写;

2、服务业项目的发展。支持创意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平台经济等新型服务业态和在商业模式、品牌创新、管理创新、产业融合等方面取得成效,具有示范作用的企业或项目;

3、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重点支持服务“三个高地”建设的研发设计、检测检验认证、科创信息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现代物流、商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补短板项目;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两业融合发展项目;家政服务、健康养老、现代金融、节能环保、电子商务、文旅融合等服务业公共平台项目

4、服务业品牌培育和标准化建设。重点对绩效显著的服务业品牌建设和标准化试点项目予以支持;

5、服务业行业协会(组织)发展。对相关行业协会和承担部分政府职能的社会组织,依据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鼓励和支持;

6、服务业发展统筹协调、综合考核和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

7、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及达标入统发动组织等工作;

8、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申报和审核

1、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年度重点支持方向,发布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通知,提出具体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由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申报。市属单位项目由市直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项目单位根据申报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所在地发改、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市属单位项目向市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部门审核。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申报项目的筛选和初审,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联合行文向市发改、财政部门申报。市直单位项目由市直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各县(市、区)发改、财政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对推荐上报的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把关。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