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7日,娄底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娄底市促进先进材料产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方案》(娄政发〔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9月26日,《娄底市促进先进材料产业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11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严格按照“小快灵”立法要求,结构上不追求“小而全”,坚持有的放矢,突出对生产要素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加以规范。《规定》主要包括立法目的、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和产业布局、企业培育、技术创新、要素保障、法治保障等方面的内容,为促进先进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中部地区“材料谷”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为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4年12月26日,在收到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娄底市促进先进材料产业发展若干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函》及市政府办拟办意见后,我委第一时间按照市人大、市政府工作要求,起草了《实施方案》。1月10日,在对各县市区、娄底经开区和相关市直单位进行书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完善修改。1月12日,市司法局对《实施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审查,认为《实施方案》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均合法,且不具有排除、限制公平竞争效果。合法性审查通过后,市发改委将《实施方案》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查决定。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2024年2月7日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思路主要任务。
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特色导向、创新导向、法治导向,通过系列宣传、教育、培训,逐步完善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先进材料产业集聚、企业培育、创新发展、要素保障,确保《规定》落实见效。
主要任务:从加强教育宣传、完善配套措施、落实监管措施等3个方面,细化了17项工作任务。其中完善配套措施主要从健全规划政策体系、统筹先进材料产业布局、加强先进材料产业园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用地保障、强化人才支持、加强资金支持、加强融资保障、提升公共服务、加强科技创新、加强质量监管、加强开放合作等12个方面推动《规定》深入贯彻落实。
四、可行性、可操作性分析
《实施方案》各项具体任务均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为《规定》的具体落实和长效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因此,《实施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