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为有效防范化解电气火灾风险,按照专群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整合社会管理资源,优化管控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有效防范化解电气火灾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工作职责。明确了发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住建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以及供电企业的工作职责。
(三)工作措施。从各环节监管推动落实、严把用户安全用电关、定期开展自查和检测、强化网格化管理、严格从业人员管理、加强技防措施、普及防范知识以及依法从严监管等八个方面加强电气火灾风险防控。
(四)工作要求。从统筹规划,夯实措施;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以及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等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