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政策解读

娄底市财政局关于《娄底市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解读

2023/03/20 2.0w 阅读 93 点赞

一、出台背景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创建普惠金融示范区、助企纾困增效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市金融生态体系建设、助企纾困增效、优化营商环境等“九大”攻坚行动要求、“金融超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目标,基于各级政府有关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普惠金融的政策规定及长沙、常德、岳阳等地成功经验,为促进全市小微、“三农”、战略新兴产业企业获得更好的融资服务,我市建立了由市本级财政及各县市(区)财政共同出资,主要用于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与合作银行合作发放的担保贷款进行风险代偿补偿的专项资金,简称风补资金。为规范风补资金的使用,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机制、风险分担机制、保费补贴机制,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市县共建、共担、共享的目标,特制定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实施细则制定的主要依据为《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娄底市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参考借鉴常德、岳阳等地的经验做法。

三、基本内容

(一)基本模式

以《娄底市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为统领,整合总体性的、相同的内容为实施细则正文,再根据贷款条件的不同、风险分担比例的不同、服务对象的不同具体分为“信补贷”操作指引、“普惠贷”操作指引、“政担贷”操作指引。

(二)重点内容

一是关于市县风险分担比例。各县市区风补资金按应承担风险责任履行到位后,市本级风补资金每年对各县市区承担的风险责任金额进行再分担,具体比例为娄星区由市本级风补资金分担55%,其他县市、经开区由市本级风补资金分担20%。

二是关于落实保费补贴机制。各县市区应根据市兴娄担保在辖区内当年融资担保业务量的0.5%对市兴娄担保进行保费补贴,次年3月底之前未落实保费补贴的县市区,市本级风补资金为其再分担的相应补偿款将转为该县市区对市兴娄担保的降费奖补资金,同时市本级风补资金不另对其进行再分担。

三是关于信补贷。该产品主要服务纳入各县市区委托管理机构推荐的白名单范围、处于正常经营且“金融超市”企业信用评分650分以上的小微企业。该产品模式下,由各县市(区)推荐企业、由银行进行风险把控、由市兴娄担保提供见贷即保的批量担保服务。并且,“信补贷”单户金额最高控制在300万元以内。符合“信补贷”产品支持的贷款业务,由市兴娄担保、合作银行、获贷企业注册地所属县市区风补资金按50%、20%、30%的比例进行风险分担。

四是关于普惠贷。该产品服务对象为全市各类普惠金融主体,由市兴娄担保、银行、风补资金按7:2:1的比例进行风险分担。

五是关于政担贷。为充分体现“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基本原则,对各县市(区)特色产业、优势产业、重点产业及招商引资项目深化“政担”合作,开发“政担贷”产品。该产品模式下,各县市区风补资金按不低于20%、不高于30%的比例以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风险分担,合作银行的风险分担比例为20%,市兴娄担保承担10%-20%的风险。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