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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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九大环保工程的通知

2012/09/04 1.7w 阅读 139 点赞

LDCR201200018

  娄政发〔20128

  娄底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九大环保工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大环保工程的通知》(湘政发〔201223号) 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集中解决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圆满完成省人民政府部署实施的十大环保工程中 涉及我市的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氮氧化物减排工程、重点湖库水环境保护工程、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环保产业 发展千亿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等7项工程和我市结合实际新增的矿山环境污染整治工程、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以下统称“九大环保工程”)。现将认真做好我市九大环保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 立娄底市实施九大环保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经信 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农办、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煤炭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实施九大环保工程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 公地点设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实施九大环保工程组织实施和督导协调。

  各 级各相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各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要抓好每一个工程项目的责任落实,做到任务分工明确,组织部署到位,奖惩措施有力。各级各 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环保工程对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意义,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积极作为,有序推进,确保各项目顺利实施。

  二、拓宽工程投资渠道

  根 据工程项目类别,创新融资模式。其中基础性项目采取“政府引导、财政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公益性项目,在积极争取上 级资金的同时依规依体制加大市县两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广泛吸收社会、企业参与投资;企事业单位治污项目由本单位主体投入,相关专项资金给予适当支持。 市县两级发改、经信、住建、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优势积极寻找资金来源,形成投资合力,加大环保工程的保障投入。

  三、严格实施考核奖惩

  省 人民政府将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实施环保工程的奖励,市人民政府也将出台相应奖励政策。对考核合格、基本合格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 评,减少下一年度的资金安排,对有关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必要时依法实施区域限批;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企业,停止安排各类专项资金;对项目工程进度严重滞 后、工作不力、隐瞒或谎报相关情况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将九大环保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全市为民办实事和绩效考核 内容,作为评价各级各部门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二年九月五日

  (一)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

  一、实施时间

  2012年—2015年。

  二、背景及必要性

  娄底境内矿产资源丰富,素有“世界锑都”、“有色金属之乡”等美誉,但在长期开采和冶炼中累积形成的重金属污染问题也非常突出,成为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2011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的《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将我市纳入综合治理范围。我市重金属污染治理同时被列入湖南省“十大环保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全市430多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民生工程,是实现娄底经济发展转型的客观需要和长株潭“3+5”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改革配套实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工程目标

  2015年,全市涉重金属企业数量比2008年减少50%,重金属排放量比2008年减少30%,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重金属污染的环境风险降低,重金属污染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四、工程内容

  2012-2013年,以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开展涉重金属企业依法取缔关闭、淘汰退出和改造升级等工作,涉重金属企业数量比2008年减少50%

  2012-2014年,在产业结构调整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工业污染源控制项目,不断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从源头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启动治理条件成熟的历史遗留污染治理及底泥土壤治理试点示范、科技攻关等项目。

  2013-2015年,重点开展历史遗留污染治理试点示范、科技攻关及能力建设、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启动重点治理区的搬迁项目。

  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治理任务(详见附表)。

  五、投资渠道

  预计总投资12.6084亿元,以相关企业和地方政府投入为主,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支持。

  六、责任单位

  各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的责任主体。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委员会市直成员单位由市环保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 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娄底电业局、市公安局等单位配合。

  附表:娄底市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任务分解表

附表:

  娄底市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任务分解表

  一、产业结构调整项目

序号

  所在县(市)

  项目名称

  产业结构调整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冷水江市

  冷水江浩峰冶炼厂

  取缔关闭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

  2012.12

  2

  冷水江张献忠冶炼厂

  取缔关闭

  2012.12

  3

  冷水江唐仙姿冶炼厂

  取缔关闭

  2012.12

  4

  冷水江段联盟冶炼厂

  取缔关闭

  2012.12

  5

  冷水江楚强冶炼厂

  取缔关闭

  2012.12

  6

  冷水江兴旺锑品冶炼厂

  淘汰全厂

  2012.12

  7

  涟源市

  涟源市湄江电解锰厂

  淘汰全厂

  涟源市人民政府

  2012.12

  8

  涟源市蓄电池厂

  淘汰全厂

  2012.12

  9

  娄星区

  娄星区福星氧化锌厂

  淘汰全厂

  娄星区人民政府

  2012.12

  10

  娄星区狮子山氧化锌厂

  淘汰全厂

  2012.12

  11

  双峰县

  双峰金鹰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淘汰全厂

  双峰县人民政府

  2012.12

  12

  冷水江市

  冷水江宏发锌品有限公司

  整合搬迁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

  2013.12

  13

  冷水江禾青锑品冶炼厂

  整合搬迁

  2013.12

  二、工业污染控制项目

序号

  所在县(市)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建设内容

  完成时限

  1

  冷水江市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采选冶重金属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

  冷水江市

  人民政府

  在南矿井建设3个废水预处理站,北矿井建设2个废水与处理站;在南矿南斜巷处建设1个废水提升泵站,将废水提升至尾砂库;在尾砂库坝下游建设1个废水处理站,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在冶炼厂建设1个废水处理站,对冶炼厂废水进行集中处理

  2012.12

  2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锌厂重金属废水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

  针对锌厂制酸废水、厂区前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处理能力为混合絮凝反应沉淀处理规模50m3/h,重金属离子废水电化学工艺处理规模25m3/h,配套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程

  2012.12

  3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重金属污染整治工程

  建设20万吨/年废水处理回用系统;整治龙王池尾矿库,库容70万立方米

  2013.12

  4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锑冶炼烟气治理升级改造项目

  鼓风炉烟气治理升级改造(24m3/h烟气量)、反射炉烟气治理升级改造(7.5m3/h烟气量),无组织烟气治理及资源化工程

  2013.12

  5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砷碱渣回收利用工程

  对原有1200/年的砷碱渣处理生产线进行改造,新建年处理规模3800吨砷碱渣处理生产线一条

  2013.12

  6

  振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选矿重金属污染整治工程

  建设100万吨/年选矿废水处理回用系统;闭库处理5座废弃尾矿库,整固库容为321万立方米的丁家湾尾矿库

  2014.12

  7

  湖南冷水江市锡矿山地区青丰河、涟溪河综合整治

  1、对21处历史渣场进行整治,修筑防洪沟、挡渣坝、遮雨棚以及渣场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2、对流域内4家锑矿的含锑等重金属采矿废水进行治理,总处理规模2400m3/d3、对青丰河、涟溪河进行治理,河道护岸工程量6.3公里,底泥、尾砂固化安全填埋工程量4.34万立方米,清淤段全长6.3公里,清淤工程量4.34万立方米

  2014.12

  8

  中泰矿业选矿重金属污染整治工程

  建设选矿废水处理回用系统;整固尾矿库

  2012.12

  三、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

序号

  所在县(市)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项目建设内容

  完成时限

  1

  冷水江市

  冷水江市锡矿山地区历史遗留砷碱渣无害化处理工程

  冷水江市

  人民政府

  建设年处理能力1.5万吨/年砷碱渣无害化处理生产线,对该区域内历史遗留的砷碱渣混合渣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安全处置。

  2013.12

  2

  涟源市

  涟源市原冶金建材总厂遗留含重金属废渣综合治理工程

  涟源市

  人民政府

  建设300/日废渣固化处理系统和16万立方米安全填埋场一座

  2013.12

  3

  双峰县

  双峰县原坳头山磺矿历史遗留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双峰县

  人民政府

  对双峰县蛇形山镇坳头山矿区历史遗留300万吨含铅、镉固废进行安全处理与处置,修筑1个拦渣坝及其配套工程,建设处理规模为1000立方米/天矿区污水处理站1座;建设生态恢复工程

  2012.12

(二)氮氧化物减排工程

  一、实施时间

  20122015年。

  二、背景及必要性

  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是造成酸雨、阴霾、臭氧、空气污染物超标的主要污染物。随着氮氧化物排放量迅速增长,城市的臭氧污染、光化学烟雾、城市细粒子、酸沉降等有加重趋势。2010年我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72210吨,其中火电企业排放37570吨,占52%;机动车排放12018吨,占16.6%;水泥生产企业排放9334吨,占12.9%

  省人民政府下达我市“十二五”期间氮氧化物减排任务是下降9.49%。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市氮氧化物减排形势非常严峻,任务相当艰巨,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才能完成。

  三、目标任务

  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我市“十二五”期间氮氧化物减排9.49%的任务。

  四、工程内容

  (一)火电机组脱硝。我市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现有5台,其中,已有3台机组建成脱硝设施。2014年底前,未建脱硝设施的2台火电机组全部建成脱硝设施;已建成脱硝设施的3台火电机组进行升级改造。预计削减氮氧化物18785吨。

  (二)新型干法水泥窑脱硝。我市已投产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3条,2013年底以前所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成脱硝设施。预计削减氮氧化物4667吨。

  (三)机动车减排。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依法实行“黄标车”限行;“十二五”期间淘汰1万辆高排放车辆,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分别淘汰“黄标车”0.1万辆、0.25万辆、0.3万辆和0.35万辆;提升车辆燃油品质;推行城市公交清洁能源改造。预计削减氮氧化物3400吨。

  五、投资渠道

  项目预计总投资2.94亿元。其中火电机组脱硝工程投资2.3亿元,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投资0.24亿元,淘汰机动车投资0.4亿元。资金来源:火电、水泥脱硝项目企业自筹为主,积极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淘汰“黄标车”支出,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财政部、商务部有关规定落实。

  六、责任单位

  当地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市直部门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等单位配合。

  附表:1.娄底市《氮氧化物减排工程(火电脱硝)任务分解表》

  2.娄底市《氮氧化物减排工程(水泥脱硝)任务分解表》

  3.娄底市《氮氧化物减排工程(机动车)任务分解表》

1:

  娄底市氮氧化物减排工程(火电脱硝)任务分解表

  序号

  所在县(市)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完成时间

  投资额(万元)

  责任单位

  责任人

  项目实施单位

  市级相关部门

  1

  冷水江市

  火电机组

  脱硝工程

  湖南华银电力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B1#机组烟气脱硝建设工程

  2012

  8000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

  市长、企业法人代表

  湖南华银电力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

  2

  湖南华银电力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B2#机组烟气脱硝建设工程

  2013

  8000

  3

  湖南华银电力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B3#机组烟气设施改造工程

  2014

  3000

  4

  涟源市

  火电机组

  脱硝工程

  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1#机组烟气设施改造工程

  2014

  2000

  涟源市人民政府、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市长、企业法人代表

  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

  5

  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2#机组烟气设施改造工程

  2014

  2000

  2:

  娄底市氮氧化物减排工程(水泥脱硝)任务分解表

序号

  所在县(市)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完成

  时间

  投资额(万元)

  责任单位

  责任人

  项目实施单位

  市级相关部门

  1

  双峰县

  水泥脱硝工程

  双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1#生产线脱硝设施建设

  2012

  800

  双峰县人民政府

  县长

  双峰海螺水泥

  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

  2

  双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2#生产线脱硝设施建设

  2013

  800

  3

  新化县

  水泥脱硝工程

  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1#生产线脱硝设施建设

  2012

  800

  新化县人民政府

  县长

  湖南海螺水泥

  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

  3:

  娄底市氮氧化物减排工程(机动车)任务分解表

工程内容

  分年度淘汰“黄标车”车辆数任务(万辆)

  投资额(万元)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实施单位

  市级相关部门

  2012

  2013

  2014

  2015

  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依法淘汰“黄标车”1万辆

  0.1

  0.25

  0.3

  0.35

  4000

  市公安局

  局长

  市交警支队

  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等

(三)水府庙水库流域水环境保护工程

  一、实施时间

  2012年—2015年。

  二、背景及必要性

  水府庙水库是我市中心城区第二自来水厂的取水水源,同时也是湘江干流的重要补水地和长株潭地区的第二水源地。我市占有17%的水库水域面积和80%以上的水库控制流域面积。水府庙水库作为湖南省“十大环保工程”中重点湖库水环境保护工程的5个湖库之一,通过实施各种保护措施,使水府庙水库水质稳中有升,确保我市城区饮水安全。

  三、工程目标

  通过对水府庙水库纳雨区工业污染治理、生活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入库污染物排放,改善水库水质,确保水质稳定在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及以上,部分水域达到Ⅱ类标准。

  四、工程内容

  (一)工业污染源治理。完成水府庙水库纳雨区工业污染源治理,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削减入库污染物。对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二)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水府庙水库纳雨区内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完善管网建设,建制镇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县城建成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控制农村农业面源污染,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四)养殖业污染治理。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对禁养区内养殖场进行清理、搬迁或关闭,对禁养区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治理。

  五、投资渠道

  共计24个项目,预计总投资10.982亿元,以财政投入为引导,实施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营管理市场化。其中,争取中央、省资金2.6亿元。

  六、责任单位

  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市直部门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单位配合。

  娄底市水府庙水库流域水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见附表。各年度考核内容分年度在年初下达。

  附表:娄底市水府庙水库流域水环境保护工程及资金估算表

附表:

  娄底市水府庙水库流域水环境保护工程及资金估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责任单位

  投资估算(万元)

  完成

  期限

  1

  饮用水水源地标识建设工程

  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两端设置永久性标志牌

  市环保局

  20

  2012

  2

  娄底二水厂取水口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及自动监测系统建设

  500

  2012

  3

  库区网箱养殖与围栏养殖取缔工程

  取缔双峰库区网箱养殖和围拦养殖,共计需拆除网箱约7800

  双峰县人民政府

  3200

  2012

  4

  取缔娄星区境内库区网箱养殖和围栏养殖,共需拆除网箱约79个,拦库5

  娄星区人民政府

  25

  2012

  5

  取缔境内库区经开区网箱养殖和围拦养殖,共需拆除网箱约51

  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5

  2012

  6

  环库杏子铺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日处理垃圾100吨,库容80万立方,采用改良型厌氧卫生填埋方式,建设垃圾主副坝,渗滤液收集系统,运输车辆,进场及场内运输道路,中转站及其他设施

  双峰县人民政府

  2500

  2013

  7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以存栏量大于2000头的养殖场为重点,按种养平衡合理确定养殖规模,推广生物发酵床、垫料养殖等较先进的养殖方式,落实养殖废水治理设施

  双峰县人民政府

  1200

  2013

  8

  对涟源市现有年存栏量大于2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按种养平衡合理确定养殖规模,推广生物发酵床、垫料养殖等较先进的养殖方式,落实养殖废水治理设施

  涟源市人民政府

  4480

  2014

  9

  对娄星区年存栏量大于2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按种养平衡合理确定养殖规模,推广生物发酵床、垫料养殖等较先进的养殖方式,落实养殖废水治理设施

  娄星区人民政府

  2500

  2014

  10

  典型小流域治理工程

  涟源市白马水库、大江口水库拆除网箱养鱼,关闭沿库餐店,禁止施放肥料,水源涵养

  涟源市人民政府

  1500

  2013

  11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

  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扩建A/A/O氧化沟处理,新增处理水量5万吨/

  市住建局

  5800

  2012

  12

  娄底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扩建新增配套管网60公里,新增处理水量2.5万吨/

  8100

  2014

  13

  娄底城区涟水北岸污水处理管网工程,建设截污干管4076.73米,建设提升泵站1

  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680

  2014

  14

  涟源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扩建一套日处理2万吨的污水处理设施

  涟源市人民政府

  8000

  2015

  15

  双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扩建一套日处理2.5万吨的污水处理设施

  双峰县人民政府

  10000

  2015

  16

  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占地60亩,第一期设计规模3万吨/日,截污管网长60公里

  万宝新区管委会

  15000

  2015

  17

  万宝新区二污干管项目范围涉及百亩组团和万宝新城,覆盖面积50平方公里。建设内容为排污管网,扩建新增管网长度55公里

  5000

  2015

  18

  涟源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

  1、涟源市杨市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日处理1.0万吨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30km,投资7000万元

  涟源市人民政府

  19000

  2015

  19

  2、涟源市桥头河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日处理1万吨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29km,投资8000万元

  20

  3、涟源市茅塘镇污水处理工程,新建日处理0.3万吨, 配套管网28km,投资4000万元

  21

  工业污染源治理工程

  1、涟钢扩建生产废水综合处理站,新增处理规模8万吨/天。2、涟钢炼铁厂6#高炉冲渣水系统改造

  市环保局

  2000

  2015

  22

  2、涟源市原冶金建材总厂遗留含重金属废渣综合治理工程:处理原涟源市冶金建材总厂遗留含铅等重金属废渣15万吨

  涟源市人民政府

  8500

  2014

  23

  流域产业结构调整

  双峰县国藩溪砚公司搬迁、库区采矿环境修复、遗留环境污染治理

  双峰县人民政府

  2800

  2015

  24

  关停位于涟水河上游的文昌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万宝新区管委会

  3000

  2015

(四)城镇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工程

  一、实施时间

  2012年—2015年。

  二、背景及必要性

  省人民政府下达我市“十二五”期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减排任务是在2010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分别下降5.21%5.23%。目前我市这两项指标的减排在工业方面空间不大,农业面源方面难度很大,其任务的完成主要依靠城镇生活污染源减排。“十二五”期间,全市必须大力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市通过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县以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但仍存在设施覆盖面不足、污水收集率偏低、管网不完善、垃圾收运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与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目标差距很大。

  一方面国家制定减排政策对我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国家和省将在“十二五”期间加大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入,我市应抓住政策机遇,争取国家和省里的资金支持,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我市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工程建设内容

  (一)污水处理

  加 快配套管网建设。综合考虑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和运行负荷率要求,结合城镇化发展趋势,科学确定新增配套管网规模。优先解决补建配套管网,对拟建处理设施实行 配套管网与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对现有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雨污合流管网进行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减排效益。全市计划新增污水管网175.5公里。

  (二)垃圾处理

  加快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合理布局新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促进各地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协调发展。加快简易垃圾堆放场改造,解决遗留环境问题。全市新建项目2个,新增无害化处理能力600/日。

  四、投资渠道

  全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约3.7亿元,其中污水处理2.63亿元,垃圾处理1.07亿元。采取“政府引导、财政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配套、银行贷款及特许经营等途径解决。其中,污水、垃圾、污泥处理设施主要采取BOTTOT等方式筹资;污水管网、垃圾收运体系及监测能力建设等主要依靠财政投入。

  五、责任单位

  参 照“十一五”期间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做法,设立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 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物价局等单位配合。各县(市、区)也相应加强领导协调。

  附表:1. 娄底市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工程(生活垃圾)任务分解表

  2. 娄底市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工程(污水管网)任务分解表

附表1:

  娄底市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工程(生活垃圾)任务分解表

序号

  所在

  县市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计划完成时间

  投资额

  (万元)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实施单位

  市级相关部门

  1

  涟源市

  富洪垃圾场第二期工程

  设计能力300/日无害化处理工程及配套收运设施

  2013

  2600

  涟源市人民政府

  市长

  由涟源市人民政府确定

  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等

  2

  冷水江市

  冷水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设计能力300/日无害化处理工程及配套收运设施

  2013

  8100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

  市长

  由涟源市人民政府确定

  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等

附表2:

  娄底市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工程(污水管网)任务分解表

序号

  所在县市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计划完成时间

  投资额

  (万元)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实施单位

  市级相关部门

  1

  娄星区

  娄底第一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配套建设管网长度13公里

  2015

  1970

  市住建局

  局长

  由市住建局确定

  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等

  2

  娄底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配套建设管网长度16公里

  2015

  2386

  3

  冷水江市

  冷水江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配套建设管网长度44.5公里

  2015

  6692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

  市长

  由冷水江市人民政府确定

  4

  涟源市

  涟源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配套建设管网长度26公里

  2015

  3908

  涟源市人民政府

  市长

  由涟源市人民政府确定

  5

  双峰县

  双峰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配套建设管网长度28.5公里

  2015

  4264

  双峰县人民政府

  县长

  由双峰县人民政府确定

  6

  新化县

  新化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配套建设管网长度47.5公里

  2015

  7160

  新化县人民政府

  县长

  由新化县人民政府确定

(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一、实施时间

  2012年—2015年。

  二、背景及必要性

  随 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为农村生产污染突出,生活污染严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环保工作薄弱等。农村环境问题严重威胁 城乡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和“水缸子”安全。根据环保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 划》及湘政发〔20122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制定并实施娄底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三、工程目标

  2015年末,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使重点区域行政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湖南省十大环保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安排我市6个项目:2012年底前完成新化县西河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2014年底前完成冷水江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2015年底前完成娄星区小碧乡、涟源市古塘乡、双峰县井字镇、新化县天门乡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四、工程内容

  (一)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山溪、山涧泉水、水库等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设置隔离防护构筑物,拆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户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三格式化粪池+小型人工湿地系统、四池净化系统、标准化氧化塘等),或通过排放管网连接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站、污水处理厂、大型人工湿地等)。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相关标准。

  (三)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户设置户用分类垃圾桶、垃圾堆沤池;每组设置组用垃圾箱或垃圾池;每村建立保洁队伍和废品回收系统,划分垃圾整治卫生责任区,建设危险废物收集站,垃圾减量75%以上,不得有可视成堆垃圾。

  (四)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畜禽粪便处理装置;分散式养殖户建设沼气池并配套沼渣沼液收集池或其他相应处理装置。畜禽养殖粪便不得排入山塘、沟渠、河流、湖库等。

  五、投资渠道

  251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约需资金 3.7443亿元(每个行政村按 149.1753万元计算)。其中争取中央财政安排0.9647亿元以上,适当争取省财政资金安排,其他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和农户配套。

  六、责任单位

  各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责任主体。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由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 发改委、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农办等单位配合。

  附表:娄底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项目任务分解表

附表:

  娄底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完成

  时间

  预计投资

  (万元)

  责任单位

  责任人

  项目实施

  单位

  市级相关

  部门

  1

  新化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9个村按批准的实施方案

  开展环境整治

  2012

  1143

  新化县人民政府

  县长

  西河镇人民政府

  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等

  2

  冷水江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

  12个乡镇、149个村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环境整治

  2014

  22350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

  市长

  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

  3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1个乡镇、24个村按批准

  的实施方案开展环境整治

  2015

  3600

  涟源市人民政府

  市长

  古塘乡人民政府

  4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1个乡镇、17个村按批准

  的实施方案开展环境整治

  2015

  2550

  娄星区人民政府

  区长

  小碧乡人民政府

  5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1个乡镇、36个村按批准

  的实施方案开展环境整治

  2015

  5400

  双峰县人民政府

  县长

  井字镇人民政府

  6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1个乡镇、16个村按批准

  的实施方案开展环境整治

  2015

  2400

  新化县人民政府

  县长

  天门乡人民政府

(六)环保产业发展工程

  一、实施时间

  2012年—2015年。

  二、现状及重要性

  娄底市2011年环保产业总产值为243671.18万元,符合环保产业标准的企业44家。环保产业作为一项战略性新兴产业,不仅是长远发展的重要抉择,而且是调整经济结构的主要方式。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已成为世界大趋势,节能减排、发展环保产业是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

  三、工程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环保产业年产值增长率达到25%,到2015年全市环保产业产值达到63亿元。

  四、工程内容

  (一)园区发展。抓好娄底经济开发区环保产业基地的建设,在现有企业基础上,进一步集聚环境保护产品生产、环境保护服务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大力发展涟钢周边地区的环境保护产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减少生产物耗,实现清洁生产;抓好4个县(市)资源综合利用和洁净产品生产企业的发展。

  (二) 企业培育。做大做强现有环境保护产品生产、环境保护服务、资源综合利用和洁净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我市空气污染控制重点行业的烟气脱硫和工业除尘需求为基本 导向,支持发展锅炉、烧结机脱硫以及其他中小锅炉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和装备,支持开发生产烟气脱硝通用设备、催化剂,加快电袋除尘器、高效节能电除尘技 术、电除尘器滚动电刷技术、电除尘控制系统等设备和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支持焦化、垃圾渗滤液、畜禽养殖等废水治理技术、污水脱氮除磷技术的产品研发与产 业化,支持废水酶治理、废水治理一体化产品开发;以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及资源化为发展方向,发展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置、生活垃圾处 理与资源化利用等成套技术与设备,发展废旧金属、废旧塑料、废旧电池等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与技术,支持开发生产垃圾焚烧技术装置,高温微波消毒技 术装备、高温高压粉碎处置医疗废物技术设备;发展脱硫石膏、粉煤灰、煤矸石、农林废弃物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与产品,鼓励发展废金属、废塑 料、废旧电子电器、废电池等再生资源分拣、分选、拆解、分离、无害化处理的技术与产品,支持利用尾矿生产综合利用产品;积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打造一批年 产值达3亿元的龙头企业,带动全市环保产业整体健康发展。

  (三) 品牌培育。加快协助相关企业申请清洁产品和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管理体系、节能产品、节水产品、有机食品、绿色产品认证评估、环境投资及风险评估等,鼓励企 业生产技术、工艺、产品采用行标和国标,对通过认证的企业产品加大市场扶持力度,在企业融资、项目征地、税收等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前提下给予一定政策上的 倾斜,提高企业发展积极性,培育一系列环保产业代表性产品,打造一批单个产品年产值达1亿 的品牌产品;进一步规范环保技术、管理和信息服务,建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把引进外资与调整环保产业结构、促进环保产业整体 水平提升和改善市场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将选资重点放在抓大项目、引大企业、做大产业上来,积极引入一批有国际品牌、有实力的大型环保企业,通过大企业、大 项目吸引其他高素质的关联企业落户,带动环保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争取引进一个,成长一个,壮大一个,以龙头项目带动相关产业投 资。

  (四)科技示范。重点抓好“国家水专项”示范工程、国家和省级环保新技术新工艺示范工程、先进适用环保技术推广应用工程,以及重点环保科技招标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

  五、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责任单位,市直部门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两型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等单位配合。

  附表:娄底市“十二五”环保产业发展目标表

附表:

  娄底市“十二五”环保产业发展目标表

序 号

  单位

  2011年产值

  (亿元)

  2012年产值

  (亿元)

  2013年产值

  (亿元)

  2014年产值

  (亿元)

  2015年产值

  (亿元)

  1

  娄星区

  4.28

  8.96

  11.26

  14.08

  17.60

  2

  市经济开发区

  3.35

  3.745

  4.68

  5.85

  7.31

  2

  涟源市

  3.47

  4.33

  5.48

  6.85

  8.56

  3

  冷水江市

  1.46

  3.58

  4.58

  5.59

  6.99

  4

  新化县

  10.31

  9.98

  12.22

  15.40

  19.25

  5

  双峰县

  1.29

  1.57

  1.96

  2.45

  3.06

  合计

  24.16

  32.165

  40.18

  50.22

  62.77

(七)矿山环境污染整治工程

  一、实施时间

  2012年—2015

  二、背景及必要性

  娄底是我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全市矿产资源的长期开采引发的环境问题十分突出。市人民政府决定将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与全省十大环保工程中涉及我市的七项工程一并实施。

三、工程目标

  通过实施矿山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到2015年,我市所有合法保留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环保处理设施按照整治要求建成并通过验收,矿山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矿山开发引发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四、整治内容

  全市所有合法保留的煤矿企业环评执行率100%,矿井废水(特别是酸性矿井废水)治理、煤矸石处置和煤尘治理工程项目完成并通过环保验收。煤矿所属的工业广场(含煤坪)按照煤矿“四化”要求,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同时做好煤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全市所有合法保留的非煤矿山企业环评执行率100%,矿井废水治理、尾矿(砂)治理工程项目完成并通过环保验收。非煤矿山企业滥采滥挖、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现象得到控制,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以此次实施矿山环境污染专项整治为契机,对全市所有合法保留矿山关联的下游洗选煤厂、煤坪(煤炭物流)、采石场和砖厂等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严禁上述企业新建项目选址在辖区内国道、省道、高速(含连接线)等重要公路两侧的视线范围内。

  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实施矿山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整治任务(详见附表)。

  五、投资渠道

  预计总投资8.48亿元,以相关企业投入为主,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矿山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支持。

  六、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矿山环境污染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市直部门由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煤炭局、市安监局、市林业局等单位配合。

  附表:1. 娄底市实施矿山环境污染整治目标任务分解表

  2. 娄底市实施矿山环境污染整治企业名单表

附表1

  娄底市实施矿山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责任书任务分解表

序号

  所在

  县市

  项目名称

  项目工程内容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实施

  单位

  预计投资(万元)

  市直部门

  1

  娄星区

  娄星区矿山环境污染整治工程

  娄星区4家合法保留煤矿企业、2家非煤矿山企业按整治方案分别完成煤矿矿井废水(特别是酸性废水)治理、煤矸石处置及煤尘治理工程项目和非煤矿山矿井废水治理、尾矿(沙)安全处置工程项目并通过环保验收;做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娄星区人民政府

  区长

  矿山

  企业

  1800

  市环保局、市煤炭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林业局等

  2

  冷水江市

  冷水江市矿山环境污染整治工程

  冷水江市66家合法保留煤矿企业、12家非煤矿山企业按整治方案分别完成煤矿矿井废水(特别是酸性废水)治理、煤矸石处置及煤尘治理工程项目和非煤矿山矿井废水治理、尾矿(沙)安全处置项目并通过环保验收;做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

  市长

  矿山

  企业

  23700

  3

  涟源市

  涟源市矿山环境污染整治工程

  涟源市96家合法保留煤矿企业、8家非煤矿山企业按整治方案分别完成煤矿矿井废水(特别是酸性废水)治理、煤矸石处置及煤尘治理工程项目和非煤矿山矿井废水治理、尾矿(沙)安全处置工程项目并通过环保验收;做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涟源市人民政府

  市长

  矿山

  企业

  31200

  4

  新化县

  新化县矿山环境污染整治工程

  新化县48家合法保留煤矿企业、8家非煤矿山企业按整治方案分别完成煤矿矿井废水(特别是酸性废水)治理、煤矸石处置及煤尘治理工程项目和非煤矿山矿井废水治理、尾矿(沙)安全处置工程项目并通过环保验收;做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新化县人民政府

  县长

  矿山

  企业

  16800

  5

  双峰县

  双峰县矿山环境污染整治工程

  双峰县30家合法保留煤矿企业、6家非煤矿山企业按整治方案分别完成煤矿矿井废水(特别是酸性废水)治理、煤矸石处置及煤尘治理工程项目和非煤矿山矿井废水治理、尾矿(沙)安全处置工程项目并通过环保验收;做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双峰县人民政府

  县长

  矿山

  企业

  10800

  附表2

  娄底市实施矿山环境污染整治企业名单表

序号

  所在县(市)

  煤矿企业名单

  完成时限

  非煤矿山

  企业名单

  完成

  时限

  1

  冷水江市

  联合煤矿、下陡岩煤矿、狮子山煤矿、金胜煤矿、铎山煤矿、伍家山煤矿、龙盘山煤矿、新红煤矿、杨梅岭煤矿、南宫煤矿、昌兴煤矿、金盆岭煤矿、树柏煤矿、金鸭冲煤矿、元章煤矿、白煤井煤矿、九兴煤矿、錾子口煤矿、金沙煤矿、二0八 煤矿、正山里煤矿、中心煤矿、岩口煤矿、龙拱煤矿、全球煤矿、庙湾煤矿、蔡家山煤矿、马颈煤矿、白云煤矿、永兴煤矿、兴旺煤矿、郭家冲煤矿、石巷里煤矿、 涟溪二煤矿、小横煤矿、洞竹山煤矿、棋盘石煤矿、五字湾煤矿、涟溪一工区、盐井塘煤矿、大兴煤矿、财神坑煤矿、石里冲煤矿、更生一矿、更生二矿、梓改煤 矿、自力煤矿、杨家后煤矿、更生五矿、第二富木山、东升煤矿、龙潭新井、龙兴煤矿、井湾煤矿、富旺煤矿、富民煤矿、茶子山煤矿、新辉煤矿、娄底大建矿业有 限公司红新矿、娄底大建矿业有限公司北平矿、娄底大建矿业有限公司南平矿

  2013.12

  锡矿山闪星锑业公司、中泰矿业责任有限公司、物华锑业、狮子山锑业、再兴锑业、金波锑业、新兴铁矿、黎山铁矿、石船石墨矿、佳鑫石墨矿、大鸠黑泥矿、杨梅山粘土矿

  2015.12

  戴家湾煤矿、龙王池煤矿、木瓜煤矿、将岭煤矿

  2014.12

  资江煤业

  20156

  2

  涟源市

  龙安煤矿、路馆煤矿、路馆煤矿、塞海煤矿、联新煤矿、铁路塘煤矿、香学煤矿、八一煤矿、莲花洞煤矿、合资煤矿、温泉煤矿、长利煤矿、新庆煤矿、正旗煤矿、长利二井、大吉坪煤矿、洞庭新井

  2013.12

  双门石矿业有限公司、仙洞天雄锰矿有限公司、三尖峰锰矿、香炉山铁矿、新峰石膏矿、湄江石膏矿、长坳石膏矿、狮山粘土矿

  2015.12

  胜 利煤矿、蛇形山煤矿、杨木冲煤矿、阳硐煤矿、洞岩煤矿、雷家冲煤矿、共胜煤矿、浆江三矿、力达煤矿、留石煤矿、留石三矿、新岩煤矿、银广石煤矿、永福煤 矿、沙坪煤矿、洪水岭煤矿、谢家冲煤矿、友谊煤矿、良田煤矿、太管山煤矿、飞跃煤矿、枫坪煤业公司、山茂煤矿、复兴煤矿、新兴煤矿、泉塘煤矿、群合煤矿、 石坝井煤矿、大茂煤矿、青山煤矿、仙田煤矿、长胜煤矿、檀木煤矿、发达煤矿、柏树煤矿、枫树铺二矿、高峰煤矿、新旺煤矿、金鸡煤矿、胜源煤矿、斗笠山煤矿 公司、海形山煤矿、黄港分公司、黄港煤矿、惠民煤矿、良相煤矿、杨梅山煤矿、达家煤矿、马方煤矿、凤山煤矿、塘边煤矿、杨市煤矿、四良煤矿、私家塘煤矿、 青树二矿、群力煤矿、茅塘煤矿、石龙煤矿、工农煤矿、扶坷煤矿、祖保煤矿、新光煤矿、罗家桥煤矿、石马山煤矿

  2014.12

  四古煤矿、头石煤矿、湘中煤矿、新红煤矿、新桥煤矿、新万煤矿、联谊煤矿、振荣煤矿、芙蓉煤矿、利铁煤矿、峦峰煤矿、珠宝煤矿、沙群煤矿、组保一矿、公德煤矿、风冠山煤矿

  2015.12

  3

  娄星区

  茶园煤矿、茶园第二煤矿、桥溪港煤矿

  2014.6

  双江钒矿、

  双江锰矿

  2015.12

  高乐煤矿

  2015.5

  4

  新化县

  铜 车坝煤矿、金鸡山煤矿、焕新矿业、富山煤矿、联合煤矿、雄兴煤矿、湘新煤矿、晏家煤矿、大坪煤矿、建新煤矿、大塘冲煤矿、邓山湾煤矿、联新煤矿、红寨煤 矿、稠木煤矿、乐田煤矿、烂田湾煤矿、木山煤矿、田兴煤矿、焕新二矿、珠溪煤矿、兴华煤业、大同煤矿、兴华煤矿、桑梓煤矿、羊古岭煤矿、胜利煤矿、青山煤 矿、祥星煤矿、共升煤矿、复兴煤矿、大坪煤矿新井、算溪煤矿、巨底冲煤矿、满竹煤矿、稗冲煤矿、宏达煤矿、梅石煤矿、白塘煤矿、娄底建新矿业有限公司

  2013.12

  玉坤金锑矿业有限公司、大一铜钨矿、大一铜钨矿二工区、九条槽钨矿、九条槽钨矿二工区、杨三铜钨矿、云溪料场、鑫鑫矿业有限公司、

  2015.12

  韩家山煤矿、韩家冲煤矿

  2014.12

  兴隆煤矿、长冲煤矿、煤矿大跃煤矿、百花岭煤矿、芦茅江矿业公司一井

  2015.12

  5

  双峰县

  秋 湖煤矿、山塘煤矿、新湖煤矿、松木冲煤矿、罗山煤矿、粟米皂煤矿、单家煤矿、光明煤矿、兴洪煤矿、忠心煤矿、小富煤矿、测水煤矿、新泽煤矿、新力煤矿、千 新煤矿、鸡公山煤矿、新兴煤矿、黄金煤矿、前塘二煤矿、柞子煤矿、继江煤矿、大村煤矿、朝阳煤矿、枫树台煤矿、高木冲煤矿、新江煤矿、双桥煤矿、德心煤矿

  2013.12

  包金山金矿、梓门铅锌矿、双峰县石膏矿业有限公司、双峰县第二石膏矿、万里石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龙石膏矿业有限公司

  2015.12

  红建煤矿、肖家煤矿

  2014.12

(八)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

  一、实施时间

  2012年—2015年。

  二、背景与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绿色湖南建设纲要》,建设“绿色娄底”,实施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做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长江防护林、石漠化治理、生态公益林保护等工作,努力建设绿色通道、森林城镇、森林工业园区、森林矿山、森林社区,构筑森林生态安全屏障。

  三、工程内容和目标

  (一)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从维护生态安全和改善人居环境的高度出发,抓好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到2015年,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在335.00万亩。进一步加大市级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力度,使市级生态公益林面积增加到15.87万亩。使公益林总面积占全市林地面积的比例达到58.09%;全市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2560万吨。每年森林生态效益总价值达到280.00亿元;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

  (二)联村建绿与“三边”绿化。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建设,通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履行植树义务,全力做好我市全民义务植树日工作。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点包村,开展城乡共建绿色家园活动,全面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用4年时间,完成“三边”绿化任务,建设“村在林中、屋在树中、人在景中”的绿色新村。到2015年,全市完成100个村的新农村绿色家园建设工程。

  (三) 绿色通道建设。以潭邵、娄新、娄益衡、太澳、娄韶长高速公路,娄涟高等级公路,沪昆铁路、高速铁路和主要河流为重点,结合经济走廊带区段,全力推进绿色通 道建设,将通道建设成为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绿色走廊,提高沿线的森林生态质量、景观效果和生态效益,保护生态平衡。规划建设沿线两侧10米宽的带状绿化带,面积0.8万亩。国道、省道绿化率达到95%以上,绿化里程达352公里。县乡公路由各县(市、区)落实,开展绿化工作。

  (四)石灰岩山地生态修复和石漠化治理。在新化县、涟源市完成试点示范的基础上,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多种措施,对裸露地石漠化区域进行治理。项目重点涉及新化、涟源、双峰、冷水江和娄星区。建设总规模1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4万亩,封山育林面积6万亩。

  (五)林业重点造林工程。抓好退耕还林、长防林、油茶丰产林、高效楠竹林、特色经济林等工程造林。重点抓好石灰岩生态脆弱区以及孙水、资江、湘江流域中上游沿岸第一层山脊以内生态区位重要区域、矿区煤渣地的造林绿化。有林地面积达到并稳定在60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并保持在50%以上。

  (六)水府“两型社会”生态示范建设。重点抓好“水府庙示范片区”12平方公里绿化,巩固提升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及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果,通过城区绿化,城郊森林生态圈建设,湿地恢复与保护,公路、铁路沿线绿化美化、生态新村绿化和种苗花卉等项目建设,构建森林、湿地、生态城市有机结合,城乡统筹一体化的现代森林城市。城市绿地率达到并稳定在35%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2平方米以上。

  (七) 森林园区与森林矿山。为防止因水土流失导致重金属污染水源和土壤,防止粉尘漂浮污染空气,在工业园区、重金属开采区、重金属冶炼尾渣堆放区和煤矿开采区, 通过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恢复植被,高标准推进工业园区绿化等措施进行治理,让森林进园区、森林进矿山,建设森林化工业园区、森林化矿山,提升区域生态质 量。规划总面积6万亩,其中造林2万亩(含道路绿化0.3万亩),封山育林4万亩。

  (八)湿地保护与植被修复。重点抓好资水、湘江流域包括孙水、涟水、涓水、湄水等水系两岸,长度5公里、集雨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217条河流,总长度3157公里湿地保护;切实抓好大中型水库的生态修复,包括资水、湘江干流河岸第一层山脊以内区域为重点,结合汇水口区域生态治理,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优化流域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防护功能,构建沿江、沿河森林生态屏障。建设总规模2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8万亩,封山育林8万亩,湿地生物多样性恢复4万亩。

  五、投资渠道

  预计共需资金7.64亿元。

  建设单位自筹和个人投工投劳折资4.44亿元,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

  六、责任单位

  县 (市、区)人民政府和娄底经济开发区为责任主体,市直部门由市林业局牵头,市农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 煤炭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等配合。

  附表:娄底市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责任分解表

附表:

  娄底市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责任分解表(一)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或工作内容

  实施年度

  预计总投资

  (万元)

  县(市、区)

  任务

  1

  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

  生态公益林管护350万亩

  2012-2015

  14000

  新化县

  管护141万亩

  冷水江市

  管护28万亩

  涟源市

  管护76万亩

  双峰县

  管护75万亩

  娄星区

  管护13万亩

  娄底经济开发区

  管护2万亩

  2

  联村建绿与三边绿化

  完成100个村的新农村绿色家园建设工程

  2012-2015

  10000

  新化县

  完成15个村

  冷水江市

  完成20个村

  涟源市

  完成20个村

  双峰县

  完成15个村

  娄星区

  完成25个村

  娄底经济开发区

  完成5个村

  娄底市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责任分解表(二)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或工作内容

  实施年度

  预计总投资(万元)

  任务分解

  县(市、区)

  2012

  2013

  2014

  2015

  3

  绿色通道建设

  建设公路两侧路边10米宽的带状绿化带,长200公里;省道国道绿化里程352公里

  2012--2015

  12000

  新化县

  14

  60

  冷水江市

  10

  涟源市

  45

  42

  双峰县

  8.5

  娄星区

  10.5

  10

  娄底经济开发区

  市交通运输局

  228

  54

  47

  23

  4

  石灰岩山地生态修复和石漠化治理

  治理裸露地石漠化区域,实施人工造林4万亩,封山育林6万亩

  2012--2015

  8000

  新化县

  0.4/1.8

  0.4/-

  0.4/-

  0.3/-

  冷水江市

  0/1.0

  0/-

  0.4/-

  0/-

  涟源市

  0.4/1.8

  0.4/-

  0.4/-

  0.3/-

  双峰县

  0/1.0

  0.4/-

  0/-

  0/-

  娄星区

  0/0.4

  0/-

  0/-

  0.2/-

  5

  林业重点工程造林

  抓好退耕还林、长防林、油茶丰产林、高效楠竹林、特色经济林等工程造林绿化20万亩

  2012--2015

  20000

  新化县

  2

  2

  1

  1

  冷水江市

  0.4

  0.5

  0.1

  0.1

  涟源市

  2

  2

  0.9

  0.9

  双峰县

  2

  2

  0.8

  0.8

  娄星区

  0.5

  0.4

  0.1

  0.1

  娄底经济开发区

  0.1

  0.1

  0.1

  0.1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或工作内容

  实施年度

  预计总投资(万元)

  任务分解

  县市区

  2012

  2013

  2014

  2015

  6

  水府两型社会生态示范片区建设

  湿地保护和恢复200公顷

  2012--2015

  2000

  双峰县

  30

  30

  20

  20

  娄星区

  20

  10

  10

  10

  娄底经济开发区

  20

  10

  10

  10

  7

  森林园区与森林矿山

  总面积6万亩,其中造林2万亩(含道路绿化0.3万亩),封山育林4万亩

  2012--2015

  2400

  新化县

  0.1

  0.1

  冷水江市

  0.5

  0.5

  涟源市

  1

  1

  双峰县

  0.3

  0.3

  娄星区

  0.1

  0.1

  娄底经济开发区

  8

  湿地保护与植被修复

  建设总规模2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8万亩,封山育林8万亩,湿地生物多样性恢复4万亩

  2012--2015

  8000

  新化县

  1

  1

  冷水江市

  0.4

  0.4

  涟源市

  1

  1

  双峰县

  1

  1

  娄星区

  0.5

  0.5

  娄底经济开发区

  0.1

  0.1

(九)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一、实施年限

   2012-2015年。

  二、背景及必要性

  “十 一五”期间,我市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环境监测、监察、应急、核与辐射、信息等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总体上基础差、底 子薄的情况没得到根本改变,与国家建设标准、严峻的环境现状以及繁重的监管任务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十二五”期间必须继续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以适应新 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

  三、工程目标

  2015年,全市基本建成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完备的环境监督执法体系、快速反应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安全的核与辐射监管体系、科学的数字环保体系和全民参与的环境宣教体系,形成覆盖全市的市、县、乡镇的三级环境监管网络,环境监管能力整体达到中部地区先进水平。

  四、工程内容

  (一)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实施全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2014年底以前,全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通过整体达标验收。

  (二)环境监察和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实施和应急标准化建设。2013年底以前,全市市、县二级环保部门都达到相应的环境监察建设标准,并通过达标验收。2015年底以前,市级及50%的县级环保部门达到相应的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并通过达标验收。

  (三)娄底“数字环保”项目。娄底“数字环保”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夯实一个环境信息“基础”,构建一个环境信息资源“中心”,搭建四个环境信息应用“平台”。2015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数字环保”项目建设。

  五、投资渠道

  预计共需要资金76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1900万元,省级财政1900万元,地方配套3800万元。

  六、责任单位

  县(市)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配合。

  附表: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任务分解表

附表: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计划完成

  时间

  预计投资

  (万元)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实施单位

  市级相关

  部门

  1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实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2014

  2600

  县(市)人民政府

  县(市)人民政府,县(市、区)长

  县(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

  2

  环境监察和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实施环境监察和应急标准化建设。

  2015

  2200

  县(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

  县(市、区)环保局

  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

  3

  娄底“数字环保”项目

  建设一个环境信息“基础”,构建一个环境信息资源“中心”,搭建四个环境信息应用“平台”。

  2015

  2800

  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

  市环保局、县(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

  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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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