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娄底市
政策政策解读

《娄底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全过程联单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5/12/19 5.1k 阅读 455 点赞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秩序,强化全链条监管,防范环境污染,构建规范化、长效化管理体系,我局制定《娄底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全过程联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依据

(一)出台背景

当前中心城区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环节仍存在管控不严、责任不清等问题,违规倾倒、遗撒污染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城市环境与公共安全。为破解管理痛点,实现建筑垃圾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精准管控各环节风险,筑牢生态环境防线,结合中心城区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衔接《娄底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确保政策合规衔接、落地可行。

二、核心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联单管理制度,聚焦建筑垃圾产生、报审、运输、处置、监管全流程,从严整治联单管理违规行为,实现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联单闭环率100%,逐步构建“处置全闭环、监管全覆盖,消纳阳光化、转运规范化”的全过程常态化管理模式,提升建筑垃圾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重点内容解读

(一)明确联单办理主体及管理原则

1.办理主体:清晰界定产生方、运输方、处置方、监管单位四类主体。产生方涵盖工程类建筑垃圾建设/施工单位、装修垃圾责任主体;运输方为具备资质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处置方包括建筑垃圾收集、利用、填埋等单位;监管单位为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开展监督执法。

2.管理原则:建筑垃圾处理遵循“就地就近利用、区域统筹协调”原则,优先属地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降低污染与运输成本。

(二)压实各方责任义务

1.产生方:需依法办理备案及核准手续,建立管理台账,如实填报联单信息,转移前与合规运输方、处置方签订合同,鼓励联单结算清运处置费用。

2.运输方:持运输核准手续承运,核实联单信息并规范填报,密闭运输防污染,严禁擅自倾倒遗撒,承担污染责任。

3.处置方:凭处置核准手续接收,核实验证联单及建筑垃圾信息,如实填报处置情况,落实防污染措施,严禁违规处置。

4.监管单位:按《娄底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职能分工,做好各环节监管与执法,协同推进联单管理落地。

(三)规范联单运转流程

1.统一编号管理:联单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统一编号,确保唯一性与可追溯性。

2.分类规范填报:产生方需按工程渣土、泥浆、垃圾等类别细分建筑垃圾,单工地同类垃圾单独填单,多产生方共用运输车辆需分别填单;联运时运输方需明确交接细节,处置方核实验收,信息不符及时报备,不符且不接收的退回联单由产生方重新发起,二次转出需按要求填单。

3.过程衔接要求:联单运转严格遵循《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保障各环节无缝衔接、全程可控。

(四)强化执行保障

1.整改问责:对未落实联单管理的主体,由监管单位督促整改;违规行为依法移送相关机关处理。

2.智慧赋能:推进电子联单应用,提升管理效率与监管精准度,实现数字化闭环管控。

3.时效范围:《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各县(市)可参照执行,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四、政策意义

《办法》的出台,构建了建筑垃圾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通过联单串联各环节责任,明晰各方权责边界,强化过程监管与风险防控,有效遏制违规处置行为,助力减少环境污染,提升资源化利用效率,对规范城市管理秩序、建设生态宜居娄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