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娄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娄底市烈士纪念陵园保护范围通告》的政策解读
娄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2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娄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娄底市烈士纪念陵园保护范围通告》(以下简称‘保护范围通告’)。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保护范围通告》的必要性和主要依据
(一)制定《保护范围通告》的必要性。
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我市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通告,对我市烈士纪念陵园设定保护范围。
(二)制定《保护范围通告》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2.《烈士褒扬条例》
3.《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征求意见情况
(一)起草过程
在起草《保护范围通告》的过程中,我局主要学习借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通道县烈士陵园等5处设施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通政函〔2024〕20号)等,并充分结合我局下属烈士陵园实际情况及建议。
(二)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
起草《保护范围通告》前,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市烈士纪念陵园对标对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国家有关规定核实相关情况、条件后起草了《保护范围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