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6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娄底市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十条举措》,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9月15日,娄底市委副书记、市长曾超群主持召开了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会议,提出要在认真研究上级文件基础上,出台娄底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十条”的指导性文件。据此,我市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成了《娄底市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十条措施》,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
二、出台意义
制定《娄底市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十条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不断巩固拓展易地搬迁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融得进、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三、政策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家部委《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21﹞524号)、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20家省直厅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湘发改西开﹝2021﹞851号)、中共娄底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抓党建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娄党建发﹝2021﹞2号)。
四、主要内容
一是增强集中安置区治理能力,着力推进基层组织、社区服务等建设,实现基层党组织对集中安置点的覆盖率达100%,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集中安置点的覆盖率达100%,“一站式”社区服务中心对800人以上大中型安置区的覆盖率达100%,第一书记、工作队向安置村(社区)选派覆盖率达100%。
二是推动产业帮扶全覆盖,着力构建“乡(镇)有后扶产业园、村(安置区)有后扶产业基地,户有后扶产业项目”的后扶产业体系。
三是推动稳岗就业增收提质增效,重点是开展“就业清零”行动,分类指导推进稳定就业,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户“一户一就业”,努力实现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人口就业率达100%。
四是提升住房保障服务水平,开展住房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加强房屋和配套设施日常维护,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
五是提升教育水平,重点加强搬迁家庭子女就学、困难学生资助、师资配备、“控辍保学”等服务。
六是巩固医疗保障成果,重点加强大中型集中安置区卫生医疗机构建设,强化搬迁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医疗保障等服务。
七是推动政策兜底应保尽保,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清零行动,推动需兜底的搬迁群众100%全部纳入低保、特困政策兜底范围。
八是提升配套服务水平,重点加强安置区安全饮用水、红白喜事办理场所、农具存放场所等设施建设。
九是建立后扶投入保障长效机制,重点加强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对安置区的倾斜支持。
十是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年度考核,在全市通报考核结果,并报市委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