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城一策”长效机制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贷、断供”情况,积极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坚持房住不炒,加强预期引导,因城施策促进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市住建局(人防办)组织起草了《娄底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该文件背景和目的
制定《意见》,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的需要。坚持因城施策,促进供给平衡,合理引导预期,整治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长效机制。根据房地产市场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我市很有必要制定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意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现阶段娄底房地产市场发展亟需。受宏观经济下行和个别头部企业债务风波传染性影响,我市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期,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放缓,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房企市场观望情绪较浓,投资拿地非常谨慎,开工意愿不足。市民购房观望心理很浓。
(三)国内、省内其他地方已密集出台促进措施。据了解,郑州、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益阳、常德、郴州、永州、怀化、湘西等地均已出台促进措施,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均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制定依据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的通知》
(二)湖南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座谈会(4月8日)
(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房地产调控工作要求的函》(湘建密电【2022】6号)
(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座谈会(4月22日)
三、制定过程
根据市住建局(人防办)根据省住建厅4月22日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座谈会精神,于4月26日专题呈文报告座谈会会议精神(《娄底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意见》作为附件)。先后2次征求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市金融办、市公积金中心、税务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局意见。并作了多次修改。
四、该《意见》的主要内容
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
《娄底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意见》主要包括土地供应、金融支持、公积金贷款、非住宅去库存、“房交会”举办、商品房价格管理、市场信心、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风险等内容。
综上所述,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请同意以职能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出台《娄底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意见》,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