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娄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了《娄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娄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娄底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决策部署,在退役军人领域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娄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了《娄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娄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二、起草依据
《娄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娄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制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主要内容
清单主要规定了安置义务行为不予处罚以及从轻、减轻处罚的适用情形和处理规则。
(一)处罚清单内容。《娄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娄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各一项,对这一项不予、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做了较为细化的说明。
(二)明确不予处罚情形。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明确了在指定期限内,按规定完成整改的,可以不予处罚。
(三)明确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明确了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5种具体情形。